类 型:
频 道:
关键字:
 
 
   位置: 中华职工学习网 >> 职工学习中心 >> 法律专业人员 >> 正文
 
  标 题:高院限定5.31接访案件交办后3个月内完成
  日 期:2009/5/2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高院限定5.31接访案件交办后3个月内完成》(通讯员:吴春萍)6月15日南国都市报第5版报道:5月31日省高院大接访后,高院立案庭总体负责大接访案件的跟踪督办,大接访的557宗案件已进行分类分流,海南高院要求对大接访的案件要定期反馈,并限定交办案件要在三个月内完成。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