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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海南省首宗孕妇运输毒品案开庭法庭未当庭宣判
  日 期:2009/5/2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8月23日南海网8月22日消息:受人指使,广东两孕妇在挎包中携带共578.49克海洛因,从湛江运输到海口,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今天上午,海口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岁的吴某与18岁的胡某均为广东人,现被海口警方监视居住。案发前,两人均怀有身孕。  检察机关指控称,今年7月10日14时许,一个叫“四弟”男子(另案处理),让被告人吴某、胡某从广东省湛江市运输毒品海洛因到海口市,交给一个叫“阿四”的男子,并承诺付给2人每人酬金800元。吴某、胡某表示同意。“四弟”便将2块海洛因和“阿四”的联系电话交给吴某,并预先支付给吴某、胡某800元。  吴某、胡某两人拿到毒品后,于当天搭乘出租车从湛江到达海安港口,又乘船抵达海口新港码头。  下船后,吴某与“阿四”约定在海口市凤翔西路和平酒店门口交易。双方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从胡某携带的旅行包中缴获海洛因229.35克,从吴某携带的手提挎包中缴获海洛因349.14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胡某无视国法,非法运输毒品海洛因578.49克,应当依法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今天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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