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型:
频 道:
关键字:
 
 
   位置: 中华职工学习网 >> 职工学习中心 >> 法律专业人员 >> 正文
 
  标 题:儋州市委市政府法律援助四孤儿赢官司
  日 期:2009/5/2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儋州市委市政府法律援助四孤儿赢官司》《儋州在助孤儿困难群众打赢官司》12月25日海南经济报第A5版、12月24日南国都市报第12版报道:儋州木棠镇农民黎伟训的父母在车祸中身亡家人得不到赔偿,2007年7月2日,在儋州市委的法律援助下,黎伟训向儋州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法院判决:被告中国人保临高支公司支付给原告保险赔偿款49399.6元;被告陈汉景、桂书文赔偿原告17349.9元。判决后陈汉景不服向海南中院提起上诉,10月29日海南中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