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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会泽县五条措施加强现代农业发展生猪产业项目建设
会泽县在现代农业发展生猪产业项目建设中,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措施,采取五条措施加快项目建设。
一是健全组织。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会泽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朱廷发任组长的会泽县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生猪产业项目领导小组,同时成立项目技术实施小组,负责督促落实标准化生猪生产基地建设计划的实施,及制定相关技术规程,全面负责实施村、专业户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形成部门各负其责,全力配合,为标准化生猪生产基地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4个项目乡(镇)也成立相应机构。
二是实行目标管理制。县政府与相关部门、各项目乡(镇)签定责任书,明确责权,层层抓落实,县、乡、村逐级抓,强化标准化生猪生产基地建设的全程监督和检查。开展对标准化生猪生产基地组织管理的绩效评价,建立奖惩机制,对绩效突出的乡(镇)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绩效不明显的乡(镇),采取暂停项目实施、限期整改、取消项目资格等有效措施。同时,项目实施技术组人员实行分项、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定人定指标,实行考核奖惩。
三是完善保障措施。项目建设内容由县项目实施技术组统一进行规划和施工设计,指导各项目乡(镇)组织实施和进行质量监督。所涉及的种猪及专业性强的设施、设备统一调配。县、乡(镇)项目实施技术组固定专人负责痕迹管理和项目统计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养殖户技术培训。
四是制定详细项目技术方案。从种猪选择、改良、防疫、饲养管理等制定专门的规程,由科技人员挂钩入户指导,要求因地制宜,严格按技术方案组织生产。
五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和云南省财政厅、农业厅的相关要求,会泽县财政局全面负责资金的监督管理和拨付,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使用合理,效益明显,禁止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根据农户的建设进度给予适时拨兑,并加强审核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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