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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将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五周年宣传活动
日前,国家粮食局发出《关于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五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2009年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切实做好《条例》五周年的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和宣传重点
(一)宣传主题
2009年是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一年。稳定粮食市场和价格、促进农民增收、确保城乡居民放心消费和国家粮食安全是今年粮食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也是落实“扩内需、保增长”战略部署的需要。《条例》五周年宣传要围绕这个中心工作,按照年初全国粮食局长会议的部署,服务三农,服务民生,以“加强宏观调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服务意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持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宣传重点
1、国家粮食收购政策。2、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3、粮食质量和卫生制度。4、粮食库存检查制度。5.粮食应急制度。
二、活动安排及形式
《条例》五周年宣传活动集中在2009年5月23日至5月31日之间进行,各地可以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配合开展以下几项活动:(一)举办《条例》五周年座谈会。宣传活动期间,我局将结合《粮食法》的起草工作,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有关同志,针对目前粮食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进一步讨论研究对策,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为《粮食法》立法做好准备。(二)开展贯彻《条例》总结研究成果评选活动。请各地对近年来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总结研究,包括学习宣传、配套制度建设、行政执法等方面情况,提出进一步完善《条例》的建议。根据是否有利于《粮食法》立法,我局将对各省级粮食部门报送的总结研究成果进行评选,设立贯彻《条例》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三)汇编粮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推动粮食立法,我局将对有关粮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文件,各地出台的关于粮食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省级人民政府文件等进行整理,汇编成册,分发各地粮食部门,供工作中借鉴、交流、参考。(四)开设《条例》五周年宣传活动网上专栏。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将开设《条例》五周年宣传专栏,分国家局和地方两个版块,及时介绍《条例》宣传活动的进展情况,包括文件通知、图片新闻、领导专访、在线直播等形式,上下互动,增强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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