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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郓城质监局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学习网
  日 期:2009/5/26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郓城质监局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

  近日,为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物质的监督管理,郓城县质监局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使用的添加剂情况进行重新备案和规范。

  一是要求所有使用添加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小作坊进行相关备案,即使不使用添加剂的食品企业和小作坊也要备“无”。为了确保备案的内容真实准确,该局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必须提供添加剂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省级的检验报告四个质量证明,如实填写添加剂登记备案表后,加盖食品生产企业公章,经质监局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核实,方可予以备案。同时,要求企业在使用的添加剂情况发生改变时,应及时主动向质监部门重新申请备案。

  二是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明确添加剂的来源、数量、去向、使用界限等内容,严禁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甲醇、苏丹红等非食用种化工产品和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三是在通过备案初步掌握全县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后,为每家食品企业建立详细的添加剂动态管理档案,及时规范使用添加剂的随意性,进而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该局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的行为,有效杜绝了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乱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杨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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