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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安徽对食品生产实行“风险监控”--学习网
  日 期:2009/5/26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安徽对食品生产实行“风险监控”

  为了提高食品安全生产水平,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于未然,3月12日,安徽省出台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控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专家指出,这一旨在“事前预见、提前预防”的食品生产加工监管模式,将有助于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水平,提升食品安全生产系数。

  据悉,该《办法》把安徽省内生产领域量大面广的食品、区域性食品、动物源性食品、特殊人群食品和特色食品都纳入了风险监测范围,与食品密切接触的食品包装等相关产品同时在列。

  安徽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使用不明物质加工食品、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掺杂掺假、使用标准目录以外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及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超出限量规定等食品安全生产加工领域存在的问题,都将是风险监控体系关注的重点项目。

  《办法》还规定,安徽省质监局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同时在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设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中心,承担风险监控有关技术性工作,主要收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建立并维护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对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进行技术研究,提出全省风险监测计划建议;对风险监测项目,进行检验方法的研究;对风险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后续处置建议。

  安徽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我国现有的食品监管模式还存在着许多漏洞,特别是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水平较低。因此,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前移,实施主动预防,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和预警体系的工作已显得尤为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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