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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罗湖区严厉打击餐饮添加剂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学习网
  日 期:2009/5/26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罗湖区严厉打击餐饮添加剂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2008〕60号)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卫生厅、深圳市卫生局制定的卫生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罗湖区卫生监督所从2008年12月起开展了"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全面摸查,专项排查。截至2009年2月24日,罗湖区卫生监督所已出动监督员816人次,突击检查了区内持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包括学校、幼儿园的集体食堂)共375间,重点整治单位57间。目前暂未发现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新品种添加剂的行为;本次行动依法查处并销毁了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近120瓶,查处的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主要是食用色素。据了解,这些色素主要用于菜肴上色,如回锅肉、糖醋排骨、*烧、凤爪、辣味火锅汤底料等食物。

  突出重点,综合整治。此次行动重点检查了集体食堂。在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集体食堂中,暂未发现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从业人员均能自觉遵守规定。在检查劳务工集体食堂中,发现部分餐饮单位存在滥用来历不明色素的行为,这些色素在包装上标明产地均为"香港",产品标识上注有"符合中国和香港法例规定"、"符合香港法例规定"等字样,但均无标明具体生产商地址,区卫生监督员予以依法处理。

  本次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们将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特别是加强对食品添加剂有关知识的广泛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形成监督合力;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告工作情况。使整个社会适应食品安全监督模式的转变,自觉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活动中来,让食品安全有更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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