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型:
频 道:
关键字:
 
 
   位置: 中华职工学习网 >> 职工学习中心 >> 餐饮服务人员 >> 正文
 
  标 题:上海监测发现仅63.6食字号营养食品合格--学习网
  日 期:2009/5/26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上海监测发现仅63.6食字号营养食品合格

  昨天,市工商局公布了对本市60个批次营养食品的监测结果:49个批次健字号保健食品,5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89.7;11个批次食字号营养食品,4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63.6。功效成分与实际不符、涉嫌假冒,是监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被监测的60个批次产品中,测得9个批次的产品功效成分,实际含有量与产品的明示值不符。其中,由上海禾健时代电子商务公司经销的标注为上海互众药业公司生产的“蓓多立”明示大蒜精大于等于3,实测小于0.2%。由上海雷允上集惠浦东机场药店经销的北京绿健园生物科技公司生产的“绿健园”多维元素片,维生素B2、牛磺酸、铁、钾、锌、L-赖氨酸等多项明示指标均与实测值不符。

  由上海维韩保健品市场经营管理公司3家经销企业经销的3个批次商品,经标称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所生产。另外,上海易买得超市公司瑞虹店经销的标注为厦门市养真保健食品公司、厦门喜之源实业公司联合出品的“威尔·邦氨”300ml/瓶基酸多维口服液,未标示保健功能和标明商品的食用方法中的食用对象。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营养食品时,不要被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所误导,切勿听信那些夸大或虚假宣传。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