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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象山县信用联社1000万助渔民发展生产
“没想到,阿拉捕捞船船运权也可以拿来抵押贷款了!”家住石浦东门渔村的船老大张某拿着近日刚从石浦信用社东门分社贷到的30万元难掩兴奋地说。据悉,今年县信用联社联合县人民银行、县渔政站、市渔业互保协会将推出1000万元渔船船运权抵押贷款,该贷款在抵押模式上实现新的尝试,一定程度上,能有效支持该县渔业发展。
据介绍,长期以来,渔民因缺乏有效资产抵押,贷款难、担保烦,成了困扰诸多渔民发展渔业生产、促进渔业增效、保障渔民增收的难题。为切实解决渔民贷款困扰,服务好“三农”,县信用联社联合各方力量,积极探索,决定在浙江第一渔村——石浦东门渔村试点推出渔船船运权抵押贷款。
根据规定,户籍在象山本地,信用纪录良好,具有自有船只,渔船(船运权)产权清晰、捕捞证等各类证书齐全,以及其他条件符合信用社准入条件的渔民可获得该项贷款,该贷款采用“一次性办妥最高额抵押手续,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模式,计划2009年试点发放总额1000万元,并根据渔民实际需要,逐渐扩大支持规模。截至目前,石浦信用社已经发放渔船(船运权)抵押贷款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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