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玻璃纤维的拉制及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玻璃纤维制品工:操作熔化、纺织等设备,将玻璃球拉成玻璃纱、织成玻璃布的生产人员。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操作熔炉生产铂金坩埚;(2)操作电炉、拉丝机等设备,将玻璃球拉制成玻璃丝;(3)将玻璃丝进行退解、并捻;(4)进行玻璃纤维整经和准备;(5)操作织布机织造玻璃纤维布等;(6)进行玻璃纤维布的检查及处理;(7)维护设备,处理故障。 下列工种归入本职业: 铂坩埚制造工(25-044) 铂回收工(25-045) 玻纤保全保养工(25-046) 玻纤拉丝工(25-047) 玻纤退并工(25-048) 玻纤准整工(25-049) 玻纤织布带工(25-050) 玻纤后处理工(25-051) 玻璃钢制品工:将玻璃纤维制品和树脂等进行加工,制成玻璃钢制品的人员。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手工糊制玻璃钢制品;(2)操作成型机压制玻璃钢制品;(3)卷制玻璃钢制品;(4)进行玻璃钢制品缠绕;(5)操作喷注拉挤等设备,进行玻璃钢制品成型;(6)操作搅拌、加热设备,制作树脂混凝土;(7)维护设备;(8)处理故障。 下列工种归入本职业: 玻璃钢手糊工(25-053) 玻璃钢压型工(25-054) 玻璃钢卷材工(25-055) 玻璃钢缠绕工(25-056) 玻璃钢喷注工(25-057) 玻璃钢拉挤工(25-058) 树脂混凝土工(25-059) 热塑玻璃钢工(25-060) 玻璃钢切裁修整工(25-061) 玻璃钢模具工(25-062) 玻璃钢成型工(36-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