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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试用期也有权享受医疗期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问: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可第二个月我生病住院了,公司就在我住院期间以我身体不胜任工作为由提出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

  答: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是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的,而且在医疗期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员工同样享有这个权利。员工在试用期内,只有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以患病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你可要求公司先享受医疗期,待病愈后,继续你的试用期。否则你可向劳动仲裁部门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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