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型:
频 道:
关键字:
 
 
   位置: 中华职工学习网 >> 信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标 题:见习不是正式劳动关系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问:我是今年7月份夜大毕业的,最近到一家公司见习,见习期3个月。每月政府会给我300多的补贴,单位再给一些,3个月后才签合同。请问见习生是怎么一回事?国家规定的见习期间的待遇是怎样的?见习期内,加班能拿加班工资吗?

  阿华:就业前的见习,是上海市为保证青年就业成功的一项特殊措施。但是见习并不是正式就业,也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在见习期间是不受劳动法的约束的,不享受劳动法所规定的部分权利,比如社会保险。至于加班,应当按规定给予加班费。对见习的具体政策规定,请你上12333网查阅。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