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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老板要签用工合同员工都不买账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我想与工人签订用工合同,但员工就是不签。”昨日,沙坪坝区回龙坝镇青林织布厂的老板无可奈何地说,“本来,按照《劳动法》和《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依法用工,对企业和员工都有好处,可员工就是不买账。”

  这位老板说的是实话。在回龙坝镇500多家织布厂的2万余名员工中,与企业签了劳动用工合同的只有10左右。

  “这主要是工人不愿把自己拴在一家企业上。”回龙坝镇党委书记周伦说,“镇里也为这事感到为难。”

  为规范用工市场,该镇曾按照有关法规,专门印制出了用工合同。记者翻看了这份合同蓝本,合同条款完全是按照相关法规,对员工和企业的权利和利益进行了明确,对企业发展和员工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都是有好处的。

  然而,为啥会出现老板要依法用工,而员工却不“买账”的现象呢?

  原来,在回龙坝,由于织布企业较多,用工较紧缺,不签合同,工人就有了选择的余地,可以随时“跳槽”,挑选报酬高、自己满意的老板。如果签了用工合同,就会受到限制。

  这种不签劳动用工合同的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使有技术的员工能有更大的选择余地,但实际上对企业、对员工都不会有好处的,而且为劳动争议纠纷埋下了不少隐患。

  目前,回龙坝镇的织布企业经常遇到因员工“跳槽”而导致部分停产的状况。而一些员工也因没有劳动用工合同,当其工资、福利等权益受到侵害后,劳动仲裁部门查处起来也遇到麻烦,不能及时、有效地保护好员工的利益。(首席记者罗成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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