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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在本市工作的人员可办理户籍挂靠?
答:由外省市保荐、引进、郊调市及因人才流动或大、中专毕业生在本区就业的人员且在沪无亲戚可挂靠。
问:办理户籍挂靠需要哪些材料?
答:申报材料:
1、身份证照片三张; 2、户口迁移证; 3、公安局准迁证; 4、申报户口证明信; 5、粮油关系证明; 6、本人身份证;
问:如何办理有关手续?
答:1、挂靠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2、由挂靠人员向“中心”提交委托户藉挂靠申请,并签订户藉挂靠协议书;
3、若需转移户藉关系,则必须提前一周联系;
4、户口迁移后,方可将人事档案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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