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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劳动合同条款如何设计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病情概况:

  上期《HR诊室》刊登了黑龙江某棚式种植业单位希望帮助审核的劳动合同条款。后,我们接到不少咨询电话,涉及到起草劳动合同中的一些事项,在此我们邀请专业人士对黑龙江某棚式种植业单位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点评,并就起草劳动合同中的注意事项谈点意见。

  专家处方①

  北京松下控制装置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申杰:

  合同条款应依法而定
 
 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七项必备条款、双方约定条款和专项协议及其他附件。必备条款见《劳动法》第三章、《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6】481号)、《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助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80号)及各省市颁发的《劳动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等,这里就不再细述。约定条款包括商业秘密、违约金、出资培训等内容。违约金及培训费的制定也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灵活制定,不可僵化不变。如用违约系数来调整违约金比例,在企业处于上升及平稳期时可提高违约金系数,而在企业停滞期可降低违约系数。并根据不同岗位的重要性拉开层次收取违约金。劳动合同条款应能体现员工能进能出、工资能增能减的原则。
 
  专家处方②

  劳动合同与经济合同不同

  该公司将劳动合同与经济合同混为一谈,如甲方要求乙方完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甲方为乙方提供1.5亩地。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土地不得转卖出租,使用权归乙方后发生转卖出租要经甲方同意,不经甲方同意自行转卖的按自行解除劳动关系处理。这些都是经济承包合同的内容,与劳动合同无关,更不能够互相代替。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而经济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再者,两者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经济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经济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点评: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条款原文:

  甲方收乙方养老保险金(包括企业应收部分)。

  不按期缴纳养老保险金者,一律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北京松下控制装置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申杰:根据国家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养老保险是由企业和被保险人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被保险人退休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说,养老保险费由个人和企业分别按不同的比例缴纳,该案例中企业要求个人出企业应缴纳的部分,是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该企业劳动合同中规定“不按期缴纳养老保险金者,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此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国家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为被保险人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履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义务。”养老保险是强制性社会保险,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为员工参保,而不能因个人没有按期上缴个人应缴费部分就不为个人参保,企业可在收取承租费时收取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只要按规定足额足年缴纳了养老保险费,那么被保险人就有权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江苏扬子石化实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徐海峰:此条款应改为:“甲方按国家及所在统筹地区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属于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统一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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