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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金融危机冲垮我国劳动合同法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从去年四季度起,各地就出现民工返乡潮了。公认的原因是美国金融机,是国际经济不景气,波及到我国的实体经济了。沿海城市首当其冲,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不是裁员就是倒闭。因而,内地民工无活可干,只好纷纷打道回家。

面对这个情况,政府做了两件事。一是安慰安抚企业,比如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允许困难企业减免缓交社保方面的费,等等,以帮助企业度过难关。政府的说法是,帮助了企业也就是保证了就业,也等于是帮助了打工者。政府做的第二件事是,帮助返乡民工再就业,比如举办各种培训班,对民工创业给予政策优惠。等等。

还有一件事政府应该做,但似乎没有做,因为媒体基本没有这方面的报道,那就是帮助被裁民工维权。在返乡潮里回乡的民工,在未被解雇前是否全都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给他们支付了双倍工资?是否给他们补缴了应该缴纳的养老、医疗等基本的社会保险金?现在他们被用人单位解雇,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了他们应有的经济补偿?等等。这方面几乎是个空白。沿海城市的劳动监管部门根本提都不提,当地的党政领导机关也置若罔闻,只当不知道。至于民工的“娘家”,民工家乡的政府和劳动监管部门,更没有出面帮助本省市民工讨回公道的意思。也就是说,各地政府全都没有打算追究老板们不执行劳动法规的意思。这与2008年初的宣传口径行成鲜明反差。

2008年有三部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付诸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就业促进法》。从2007年起,立法的、执法的,各媒体,都为这三部法律在造势,比如重庆媒体就连续报道过一旦《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各企业应该怎么做,不允许怎么做,否则将受到何种惩罚,劳动者可以通过何种方式进行投诉和维权;重庆媒体还以醒目的标题告诫各企业《各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的最后期限是1月31日》。等等。全国人大也态度强硬,成立了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并决定于2008年9月中旬起“分赴辽宁、江苏、广东、陕西、山东、福建开展检查工作,并委托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云南、甘肃等9个省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一时间,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劳动者们,都有一种“劳动者的春天来到了”的感觉。

可惜好景不长,一个美国金融危机把这一切全都冲垮殆尽。现在人大也不说专项检查了,政府劳动执法部门也不提维护劳动者权益了。看来,美国金融危机真是害人不浅,害了美国人民又来害中国人民。美国危机不止,中国劳动者的灾难不已。这又是为什么?

我们的《劳动合同法》呵,我们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呵,我们的《就业促进法》呵,中国劳动者的春天何时才能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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