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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期:2009/5/13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学习网12月5日电为了拯救车市,台湾财政部门修改“货物税条例”,在明年底前,车主报废旧车后购新车,可以获得三万元新台币的补助。台当局“行政院”表示,近日就可完成核定程序,让换车者可尽早获得补助。

据台湾媒体报道,为鼓励民众汰换旧车买新车,拯救岛内车市,台“财政部”修改“货物税条例”,明年底前,车主报废旧车后购新车,不分购买台产或进口车,只要持报废证明都可获货物税补助三万元新台币,估计岛内将有20万位车主受惠。

台“财政部”4日已经将货物税补贴案送交“行政院”。台“行政院”表示,本案单纯,不需送“院”会讨论,预计这一两天就可以完成核定手续。

虽然台“财政部”补助三万元新台币的方案,与上个月传出“经济部”要补助五万元新台币的方案相差很大,不过台“财政部”表示,虽然货物税只补贴三万元新台币,但车商如果百分之百反映,降价空间将不止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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