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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安徽大学生年缴35元可享医保
  日 期:2009/5/14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学习网电11月12日电(记者陈华)日前通过的《安徽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就在校大学生参加医保制订出详细的实施方案,安徽省境内各类院校以及科研院所招收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每人每年缴费35元将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对于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今后将按照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于每年10月15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造册,然后统一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及时足额缴费。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不建个人账户,主要支付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门诊特大病医疗费用。大学生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就医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均按照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执行。考虑到大学生的特点和实际,大学生门诊特大病的种类和范围将在现有居民医保的基础上进行适当放宽。

同时,安徽省还将建立大学生医疗保险调剂金制度,调剂金从各统筹地区大学生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基金年度结余中提取,实行省级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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