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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深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涟钢启动民主程序增强“约定”约束力
  日 期:2009/5/14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共同约定’是应对危机的特殊‘集体合同’”

【深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涟钢启动民主程序增强“约定”约束力

学习网娄底4月21日电(记者龙巨澜)在湖南涟钢1.5万多名职工眼里,炼铁厂普通工人李鹏成了明星。在公司行政、工会、职工代表三方签订的《共同约定书》上,是他为全体职工提笔“代言”,郑重签字。娄底市总党组书记、副主席安敏说,涟钢启动民主程序敲定“共同约定”内容,并将《共同约定书》送达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职工签字代表,是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议事会投票选出来的。”4月19日,正在办公室加班的涟钢工会副主席毛平告诉记者,公司“共同约定行动”签字仪式已于4月3日举行,《共同约定书》从行政、工会、职工代表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三方还约定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各方可视情况另行约定。

涟钢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受到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企业未来经营形势目前并不明朗。炼铁厂高炉三车间主任向仕国说,“共同约定”明确了期限,职工就真正吃下了“定心丸”。同时,让职工心怀感激的是,公司接受了工会和职工代表的主张,承诺“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不因经济危机而裁员”:“千方百计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按月足额下发单位核定工资,一旦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下浮核定工资时,应与职代会、工会协商,如未达成一致,公司不下浮核定工资”。

记者了解到,在《共同约定书》起草和签订过程中,涟钢工会就有关约定条款多次与行政和职工代表协商,督促企业、引导职工为实现互利共赢达成一致意见和统一行动。

“‘共同约定’是应对危机的特殊举措,三方达成的《共同约定书》,是一份特殊的‘集体合同’。”娄底市总党组书记、副主席安敏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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