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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太原公布2008年十大违法广告 四个为医药广告
  日 期:2009/5/15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太原市工商局2月12日公布了2008年十大广告违法案例。据统计,截至去年12月底,太原市工商系统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470件,罚没款221万余元,万元以上案件99件。

1、山西南波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领取营业执照和未取得预售房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印刷品广告发布“南波湾温泉花园”房地产广告。

  2、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在某媒体发布的“治疗病毒湿疣到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广告中,内容超出所批准的范围,广告中出现了诊疗技术和诊疗方法、疾病名称并宣传治愈率。

  3、太原金谷源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未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擅自在太原市迎泽区建设路发布户外广告。

  4、山西现代疼痛医院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印刷品广告,内容含有“微创介入拥有国际领先的六大介入术式”等虚假内容,并利用患者形象做证明。

  5、山西融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未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擅自在其售楼处楼体上发布“住融田房舒适,北岸首席水岸”户外广告。

  6、太原金财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在散发“亚细亚磁砖”印刷品广告中,印有五个奥运福娃图案及奥运五环标志,福娃胸前分别举着“亚细亚磁砖”五个字,当事人不能提供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合同及相关证明。

  7、山西兆丰医药有限公司在某媒体发布的“太空抗肿瘤神州三号”药品广告中,宣传的内容超出批准范围,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的名义做证明并宣传治愈率等。

  8、太原中山生殖医学医院在某媒体发布的“生殖整形到中山”和“治不孕到中山”医疗广告中,内容超出所批准的范围,广告中出现了诊疗技术和诊疗方法、疾病名称并利用专家和患者的名义做证明。

  9、山西太原江龙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监制的“伊贝娜”牌化妆品外包装上印有“中国驰名品牌”“中国市场知名企业”等字样,提供不出任何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10、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在某媒体发布“黄鹤楼祝太原人民”五一“劳动节快乐!”烟草广告。(记者杨继红通讯员王变玲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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