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学习网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樊曦)记者20日从国务院国资委了解到,去年国资委向遭受低温雨雪和汶川地震灾害地区的五大中央电力企业注资126.7亿元人民币,以帮助企业灾后恢复生产。
据了解,2008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经国务院批准,并下达至相关中央企业执行。考虑到中央电力企业在低温雨雪和汶川地震两次自然灾害中损失较重,并承担了抢修电力基础设施和恢复电力供应的重要任务,国资委在200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向部分中央电力企业提供了126.7亿元灾后重建资本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