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学习网郑州2月24日专电(记者李丽静)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获悉:该局23日公布了《郑州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廉租房保障对象可购房屋产权。 《郑州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郑州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优先分配保障对象中的低保家庭、烈士遗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严重残疾人员和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自有住房的家庭。允许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按成本价通过分期付款方式获得房屋产权,可将户籍迁至廉租住房所在地,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可在公办学校就近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