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网北京3月3日电(记者王娇萍郑莉)在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就业压力不断加大的背景下,如何切实发挥中小企业的就业主体作用,成为出席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们高度关注的话题。 统计显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总数已超过4000多万户,占企业总数99%以上,提供了城镇就业人口75%以上的就业机会,并吸纳了75%以上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在民营经济发达地区,这一比例更高。在浙江,中小企业已占全省工业的99.6,吸纳就业人口超过90,而江西省中小企业就业职工甚至高达全省就业人口的97.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大量中小企业出现亏损、停产、歇业现象,其吸纳就业能力大幅减弱。据了解,今年春节前全国高达2000万的返乡农民工,大部分原先都是在中小企业就业。 “目前就业难的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们中小企业受到金融危机影响,经营遇到了困难。”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奈伦集团董事长郭占春认为,中小企业提供的工作岗位远远多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直接关系到市场繁荣,更关系到解决就业问题。 “中小企业早已是社会就业的主要场所和吸纳农民工就业的重要渠道。”全国政协委员、全总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滨生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革,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力度加大,下岗、失业职工增加,在新增就业人口居高不下、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继续向城镇转移、就业压力明显加大的形势下,中小企业成为吸纳就业、再就业的“蓄水池”的作用十分明显。目前,更应该切实发挥中小企业在促进就业方面的重大作用。 郭占春认为,当前应着力解决融资困难等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企业搞活了,就业难的问题自然就解决了”。 李滨生认为,要切实发挥中小企业就业主体作用,除了制定保护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提供经济上的扶持和服务等以外,还应专门为中小企业吸纳就业提供优惠政策。特别是政府要鼓励中小企业发挥在吸纳就业,特别是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吸纳失业人员、农民工就业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提供税收减免政策,如在一定时间内减征和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工商管理费用,并为这样的中小企业提供申请贷款的便利条件,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等,且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保严格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