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全国消协组织共接待来访和咨询438万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63847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6168万元,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投诉的基本情况 据中消协和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下同)的统计汇总,2008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38477件,比2007年下降2.8,解决60742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6168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50761件,加倍赔偿金额1112万元,经消费者协会提供案情后由政府有关部门查处罚没款3118万元,接待来访和咨询438万人次。 表一: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变化表 (一)投诉情况分类 按投诉性质分:质量问题占59.9,营销合同问题占8.4,价格问题占5.9,计量问题占2.0,安全问题占1.9,广告问题占1.7,假冒问题占1.7,虚假品质表示占1.4,人格尊严占0.3,其他占16.8。(见表二、表三) 表二投诉性质变化表单位:件 表三投诉性质所占比例 投诉问题按类别分:百货类占30.4,家用电子电器类占25.6,服务类占25.3,房屋及装修建材类占6.1,家用机械类占5.3,农用生产资料类占2.6,其他类占4.8。(见表四、表五) 表四:投诉类别变化表单位:件 表五:投诉类别所占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