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物管的各种纠纷中,如何更好地发挥物管监管作用成为众多业主和物管公司的心声。不少人士建议,在发挥政府和业主监管的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势在必行。 一直以来,政府部门扮演着物业管理行业监管的主体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政府部门的监管并不到位。广东省物业管理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物业管理监管难的主要原因在于体制不顺,使得政府监管流于形式。而在业主方面,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等组织作为监管的另一方,在现实中由于业主的不专业性和决策的随意性,常常被物业公司蒙混过关或对物业公司无端怀疑,反而造成更多的困扰和纠纷。有鉴于此,不少业主和物管公司呼吁成立第三方监管机构,加强对物管行业的监管工作。 可成立商会监管财务事宜一位在某物管公司担任了多年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士认为,相关部门可以成立一个针对物管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加快行业的健康发展。据他介绍,目前有些大城市已经成立了物业管理商会,针对物管的招投标、财务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管,广州也可以借鉴这种做法。 例如政府可以整合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各有关部门,推出物业管理专项审计标准,建立独立的第三方物业管理评价机构。通过这个独立第三方来沟通广大业主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而这个第三方机构不仅仅是针对物业服务费的收支真实性,还应该包括物业服务质量客观性、工程报价合理性等方方面面进行考评。 不过,在第三方监管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政府和业主仍是物管监管的主体。3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扩大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11个主体,而监管的内容扩大到16项。目前省物管协会正在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详细的监管办法也将在近期出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