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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金融3·15:透视理财市场“七宗罪”
  日 期:2009/5/15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核心提示」

你是否因为非法炒股软件害得损失惨重?是否因为不实宣传而投资了本不该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否在保险理赔中有过不愉快的经历?在投资理财热潮中,关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投诉和争议也在升温。借“3·15”之机,南方日报和南方报网联合推出的“金融3·15”调查结果显示,85的投资者曾经对银行、保险、基金、券商等金融机构进行过投诉。

根据银监会相关统计,截至2008年底,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销售额约为3.7万亿元,相比2007年的9000亿元,一年时间增长了约4倍。与此同时,银行理财成了投诉的集中地。调查结果显示,在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诉中,对银行的投诉占了一半以上,主要原因是扩大产品收益,而没有充分揭示风险(57)。而在保险销售中,购买前“故意隐瞒对投保人不利信息”(49)和购买后“理赔难”(45)则是投资者投诉最集中的领域。

在股票和基金投资领域,交易费率则是投资者意见最集中的领域。其中24的投资者认为券商目前收取的手续费依然偏高;28的投资者认为基金在大幅亏损后,应该降低管理费;还有33的投资者曾经因为“黑嘴”博客而上当受骗。

针对金融理财领域中的这些陷阱,投资者应该怎样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在相关调查的基础上,学习网梳理了一年来理财市场维权领域的热点问题,选出最典型的七个案例,冀望对投资者能有所启迪。

「股市篇」

“黑嘴”跨省作案一骗再骗玩惨股民

案例

范某是山东股民,原先在股市中投入资金七万余元,经过2008年股市调整,股票账户里的资金已所剩无几。一日,在当地综艺频道看到“股讯直击”和“股往金来”的股评节目后,范某拨打了节目提供的热线电话,随后便不断收到这家广州机构邀请其加入公司会员的电话“骚扰”。范某决定先交几千元碰碰运气,结果股票亏得更厉害,这时公司要范某追加2万元成为高级会员,并承诺每月收益可超50.结果讨价还价缴纳了一万元成为“高级会员”后,并没有让范某改变“一亏再亏”的颓势,他坚持要求退会员费。但公司称要退款必须补缴6000元,才能开具发票,结果他借钱缴款后电话再也打不通了。情急之下范某风尘仆仆地从山东来到广州,却怎么也找不到双方签署的咨询合同上的地址。范某这才明白原来自己被一骗再骗,掉进了非法投资咨询机构的陷阱。

入选理由占同类投诉总量近六成

记者日前从广东证监局获悉,2008年以来,随着股市持续大幅波动,一些不法机构利用投资者急于扭亏解套的心理,改头换面在外省市电视台、电台等媒体播放证券节目、推介炒股软件或刊登广告等方式,或开设非法网站,以免费咨询、推荐黑马等诱饵引诱外省市投资者致电,再通过电话营销、反复纠缠等手法,以收取会员费或服务费、销售炒股软件等名义骗取外省市投资者资金。涉及此类问题的投诉,占广东证监局2008年投诉总量的近60.

权威意见非法咨询机构隐蔽性强

作为证券监管机构,如何应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不法现象?记者日前采访了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

侯外林告诉记者,打击非法证券活动专项行动是广东证监局2008年工作重点之一,当年一共摸查涉非机构71家次,分别向有关部门移送非法证券活动线索105宗,推动召开“打非”专题会议4次,联合工商、公安部门现场执法和摸查15家次。支持配合广东省公安厅在2008年上半年开展了“网捕专项行动”,共破获网络非法证券犯罪案件12宗,抓捕犯罪嫌疑人155余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1508万元,非法经营涉案金额达4亿多元,涉及全国各地3300多名投资者;清理非法证券信息13586条,暂停涉嫌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QQ(群)576个,关闭违法网站10个。同时,通过净化媒体环境,设置打非专栏、开展投资者教育等举措防治非法证券活动。

对于目前不法证券活动的特点,侯外林表示,目前广东辖区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大多是无工商登记、无固定办公地点、无固定联系电话的“三无”公司;还有的机构假冒知名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或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招收会员,开展非法证券经营业务。这些机构为规避监管,经常变换营业场所,且主要以外省市投资者为行骗对象,仅凭小灵通电话、手机短信、QQ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以假姓名与投资者联络,以传真方式与投资者签订虚假的《软件销售协议》或证券电子信息刊物销售协议,要求投资者将费用打入个人账户,并通过ATM机小额逐笔提取现金。

值得关注的是,不法分子不论投资者买卖所推荐股票的盈亏,还经常以更换指导老师、参加大资金操盘计划、升级等名目哄骗投资者一再追加费用。投资者发现受骗后,不法分子往往宣称要再缴款才退赔,继续欺诈投资者,有的甚至假冒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律师等诈取所谓纠纷解决费用。一旦投资者表示要投诉举报和报案,不法分子马上拒接投资者电话或销声匿迹,或改头换面。投资者所能提供不法机构的线索往往不够明确,增加了查处的难度。

慧眼“辨金”多参与投资者教育活动

面对重重陷阱,投资者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在3·15消费者维权日来临之际,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支了四个高招:

第一,通过合规、专业的信息渠道了解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听传言。

第二,多关注辖区监管部门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报道及公布的相关非法机构名单,提高自已的鉴别能力,不上当受骗。

第三,主动配合各机构开展的客户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有效地规避投资风险。

第四,多参与各机构开展的投资者教育活动,提高自己对证券市场知识的认知能力和投资水平,争取做一个合格投资者。

「银行篇」

风险提示不充分,保本产品不保本

案例

48岁的周女士去某外资行购买理财产品,银行理财经理吴小姐大力推荐某股票挂钩型保本产品,称该产品年化最高收益高达14,不好的情况下也有6左右,产品期限为2.5年。不懂理财的周女士被高收益吸引,将资金约10万元全部投入购买该产品。但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时,她发现只有一份,而且没有具体涉及产品的内容,很多本该填写的细节也空着,便提出疑问。对方说“产品的具体说明出来后会寄给你,不用担心”。签字后,周女士只拿到一本存折。不久,周女士先后收到了介绍“金猪宝贝”的文本和交易确认书。但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两个多月后,该产品挂钩的境外股票已跌得面目全非。周女士当即提出赎回资金。但银行告诉他,现在赎回只能拿到89,损失约11000元。周女士要计算依据,对方称没有。此后,周女士接到银行电话通知,该产品的客户如果不满意,可以转换投资新产品,但周女士却发现,新产品风险更大,还不如继续持有原来的产品。

5个月后,周女士去银行查看合同协议书,惊讶地发现,本该由她本人填写的有关风险内容提示,已被他人填写,如“已经完成适应买某某产品的评估测试”等。这让她对银行的保本产品不保本,以及风险提示如此草率大惑不解。

入选理由投资者大肆声讨

类似遭遇的并非只有周女士一人。“我是一位退休职工,我在银行买了该款理财产品‘金猪宝贝’,本来明确指出其为保本产品,可本人却在半年内赔进了12,这使我很郁闷。”这是记者在某理财论坛上看到的一则未经证实的帖子。有网友甚至声称,要组织声讨联盟,大规模声讨该外资银行。

据悉,该产品挂钩国外婴幼儿产业股票,涉及营养品、服装、娱乐等行业。在介绍中,银行表示,婴幼儿产业一直被公认为是一个最具活力且永不会衰败的产业,对下一代的投资也是所有父母从不吝啬且持续性的长期投资。因此,该银行也看好这类股票的成长性。只是,此后的市场行情完全出乎银行预料,导致投资者的普遍投诉。

权威意见银行未能充分提示风险

实际上,类似周女士的许多投资者,是对海外金融市场发展的风险认识不足而盲目投资,上述案例中,银行显然没有充分提示风险。据广东银监局人士介绍,这也是目前投资者对银行理财投诉最多的问题之一。

次贷危机对美国零售业产生了很大影响,导致一些服装、玩具以及和消费相关的行业出现了业绩不佳的情况。以上情况导致表现该产品表现一般。业内专家认为,该外资行显然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系统性风险评估不够,设计的产品虽然以保本为前提,但实际上在全球金融风波下,失去了理财的意义。

慧眼“辨金”充分了解产品结构

银行理财顾问为了销售某项产品而有意无意地隐瞒风险,是银监会早就非常重视的问题。因此,专家建议:

第一,投资者在购买产品前,要仔细询问产品结构,对产品资金投向有比较清晰的认识,并要求理财顾问揭示全部风险。

第二,购买产品前,要求银行为自己做风险承受能力测试。

第三,购买产品后,要关注产品的信息披露和阶段性风险,通过比较后考虑是否赎回。

第四,投资有赚有赔,银行理财产品也不例外,保本产品也要持有到期才能保本,如中途赎回会有一定损失;对于不保本产品,即使理财顾问大肆强调收益,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保险篇」

防不胜防的电话保险销售

案例

据报道,来自北京姜女士持有某知名商业银行的信用卡。自5年前开始,在姜女士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友邦保险就开始从姜女士在上述商业银行办理的信用卡中划拨所谓的“保险款”,每年扣除1890元,五年合计扣款近万元。据姜女士介绍,她从来都没有从友邦保险处购买保险,也没有签订任何相关合同。友邦保险从其信用卡中扣款达五年之久,也从来没有与姜女士联系过。要不是今年2月份偶然核对了一下信用卡对账单,姜女士可能还会继续蒙在鼓里。

姜女士就此问题分别与该商业银行和友邦保险方面联系。银行方面的解释是,银行方面只负责推荐,并帮助友邦在持卡人信用卡里扣款,其他概不负责。友邦保险方面指出,当时友邦保险采取成熟市场的做法,通过电话方式销售保险产品,投保人也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保单就此生效,保险公司方面有电话录音。后来投保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因此没有联系到投保人。

事情曝光后,友邦保险相关负责人登门向姜女士道歉,并退回扣款。

入选理由消费者防不胜防

电话销售保险存在着不少问题,让消费者防不胜防。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银行将信用卡客户的资料交给保险公司,客户的隐私得不到保障;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往往凭客户的口头允诺就让合同生效,让客户购买本不想买或者不适合的保险产品;打电话推销保险往往是开始赠送一年或者半年保险,到期后,保险公司就会默认为该客户会自动投保,然后每年从账户中划钱……

相关投诉年年都很多,但一直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权威意见此类合同不能成立

广东三正律师事务所的彭周律师告诉记者,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是双方就保险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根据相关法律,电话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将产品名称、保障范围、保险金额、缴费方式、保单送达方式、犹豫期等内容明确告知投保人;保险公司应对投保人进行电话回访,并录音核查;保险公司应在保单生效时,扣款成功时采取有效方式提示客户。

上述案例中,确保合同生效的多个环节保险公司都没有做到,这样的合同显然是不能成立的。保险公司及银行从当事人信用卡中扣划保费的行为,侵害了当事人的权利。此外,银行未经许可就向客户推荐保险产品,也是对客户隐私的侵犯。

慧眼“辨金”不要图省麻烦而不签书面合同

鉴于保险产品的复杂性,对于电话营销的保险产品,即使符合预期,也建议投保人不要轻易口头允诺。可以要求对方面谈,也可以先通过其他渠道了解一下相关产品再决定购买与否。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不要图省麻烦而不签书面合同。(统计制作实习生黎嘉琪策划/统筹贾肖明专题撰文学习网记者田志明贾肖明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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