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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把农民工纳入工会帮扶范围
  日 期:2008/4/24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孙春兰在今年的全国工会帮扶工作会议上表示,2008年全国工会系统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要把农民工纳入工会帮扶范围。

  孙春兰表示,当前农民工总量达2亿多人,其中跨省流动的农民工为1.2亿人,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在进城就业中遇到多方面的现实问题,迫切需要工会组织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服务。各级工会要高度关注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要进一步延伸对农民工子女的助学服务,帮助他们联系到企业培训实习和安置就业。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法律援助、应急生活救助和政策咨询,为农民工提供具体的帮助,叫响做实“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

  另据了解,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但社会保障制度仍不够健全,覆盖面还比较窄,保障水平还偏低,保障功能还不尽完善。相当数量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还没有纳入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一些低保边缘户和一些纳入社保范围的职工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罹患重大疾病等原因生活还比较困难。根据2007年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城镇职工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比例分别仅为70.6%、51.7%、68%、35.6%和22.1%,尤其是一些私营和个体企业职工的参保比例更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这一问题,把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工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困难职工雪中送炭,帮助职工解决后顾之忧,进一步缓解职工困难的程度,是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补充,也是工会推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具体举措。

  以下为孙春兰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

  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扎实推进工会帮扶工作的创新发展

  同志们:全国“两会”胜利闭幕不久,全总就召开帮扶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天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时的重要指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部署下一步工作,扎实推进工会帮扶工作的创新发展。刚才,天津市委领导同志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介绍了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工会开展帮扶工作的做法,使我们很受启发和鼓舞。会上,天津市总工会、昆明市总工会等单位还将介绍他们开展帮扶工作的有益经验。这些经验内容丰富,特色鲜明,措施得力,成效显著,集中体现了新时期工会帮扶工作的创新成果,凝聚着广大工会干部的心血和智慧,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在此,我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向天津市委、市政府,向多年来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的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在工会帮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获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工作在为困难职工服务第一线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问候!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工会帮扶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2007年12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了天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做好工会工作特别是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胡锦涛总书记充分肯定了帮扶中心的地位作用,指出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一个创举,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要求,给困难职工带来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带来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为社会和谐作出了贡献;着重强调了帮扶中心的职责任务,指出帮扶中心要把困难职工当作自己的兄弟姐妹,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急困难职工之所急,帮困难职工之所需,解困难职工之所难,更好地为困难职工服务;进一步指明了帮扶中心的发展方向,希望各级工会再接再厉,拓展帮扶范围,完善帮扶方式,提高帮扶水平,使帮扶中心成为充满爱心、充满阳光的困难职工之家。

  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内容深刻、意义深远,充分体现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体现了我们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思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这是胡锦涛总书记继2006年5月视察云南省昆明市帮扶中心和2007年1月视察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扶贫超市之后,第三次视察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国亿万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的亲切关怀和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对各级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是巨大的激励和鞭策,为工会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帮扶等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指明了努力方向。各级工会组织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做好工会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帮扶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做好帮扶工作,是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需要。党的十七大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年“两会”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劳动经济权益是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关注的民生问题,也是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的重要着力点。困难职工是职工队伍中最需要得到工会组织维护和帮助的,是工会维权和帮扶的重点。改革开放以来,职工利益总体上得到实现、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也要看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随着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日益显现,职工利益的实现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部分职工生产生活遇到暂时困难,特别是一个时期以来食品和住房价格增长过快,加剧了低收入职工群体的生活困难。截至2008年2 月底,全国困难职工家庭总户数为481.8万户,困难职工总人数为725万人。因此,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不断加大工会帮扶工作力度,努力协助配合党委政府,帮助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解决在就业、就医、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使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仍然是工会面临的繁重而艰巨的任务,也是工会为党和政府分忧、为职工群众解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重要实践。

  做好帮扶工作,是工会推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参与社会管理和建设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但社会保障制度仍不够健全,覆盖面还比较窄,保障水平还偏低,保障功能还不尽完善。相当数量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还没有纳入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一些低保边缘户和一些纳入社保范围的职工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罹患重大疾病等原因生活还比较困难。根据2007年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城镇职工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比例分别仅为70.6%、51.7%、68%、35.6%和22.1%,尤其是一些私营和个体企业职工的参保比例更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这一问题,把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工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困难职工雪中送炭,帮助职工解决后顾之忧,进一步缓解职工困难的程度,是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补充,也是工会推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具体举措。同时通过开展帮扶工作,不仅可以帮助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而且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和工人阶级团结友爱、自强不息的精神风尚,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体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做好帮扶工作,是工会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不断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工会帮扶工作是直接为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服务的,涉及政策咨询、生活救助、就业服务、法律援助等许多方面的工作,在工会工作全局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对于推动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组织、引导、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帮扶工作,可以使工会进一步了解职工群众的呼声,把握职工群众的思想脉搏,掌握职工需求的第一信号,提高工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工会的社会影响,使“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要求有了落实的平台和有效的载体,使对职工权益的保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畅通信息渠道,把职工困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引导职工群众理性合法反映利益诉求,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的稳定,更好地把广大职工团结在党领导的工会组织周围,有效防范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插手我职工队伍和工会事务的图谋;有利于工会干部与职工群众面对面、心贴心沟通交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和群众意识,增进对职工群众的感情,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整体素质,增强为职工群众服务的能力。

  实践充分表明,在我国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工会帮扶工作的开展,为困难职工构筑了抵御社会风险的屏障,搭建了一条党和政府联系困难职工的桥梁,在保障职工基本生活、保持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工会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放在工会工作的突出位置,以更高的工作热情、更开阔的工作思路、更完善的工作机制、更扎实的工作举措,切实把工会帮扶工作做得更好,努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工会帮扶工作的特点与规律

  工会帮扶工作走过了一段不断发展、不断创新的历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工会都自觉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职工群众的需求,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扶工作。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组改制的实施,一些企业的生存发展和职工的生产生活遇到严重困难。从1992年开始,全国总工会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组织各级工会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的送温暖活动,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办实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加大,1994年全国总工会决定将一年一度元旦、春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拓展为送温暖工程,以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就业服务为重点,使之不断向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的方向发展。为进一步创新送温暖工程的载体,2002年全国总工会在总结天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经验基础上,倡导各地工会在地市级城市普遍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进一步更新帮扶理念,拓展帮扶职能,完善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推动帮扶工作创新发展。

  目前,工会帮扶工作已经形成了送温暖工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金秋助学活动“三大品牌”。截至2008年2月底,全国各级工会累计筹集送温暖资金达295.8亿元,走访慰问了124.7万家(次)困难企业和7687万户(次)困难职工家庭,帮助509.7万户困难职工摆脱了贫困。全国工会系统共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2975个, 100%的地级城市和91%的县级城镇已全部建立帮扶中心,帮扶中心累计筹集资金41.3亿元,帮扶困难职工2103.3万人次。全国工会系统累计筹集助学资金27亿元,资助了338万名困难职工子女上学。

  在多年来的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探索形成了对工会帮扶工作规律性的认识。一是坚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只有实现党和国家的历史任务,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困难职工的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因此,必须始终把工会帮扶工作放到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去部署,切实找准定位和工作着力点,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坚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争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形成社会化的工作格局。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工会帮扶工作的根本保证,既确保了帮扶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又为工会开展帮扶提供了人财物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增强了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必须充分动员和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及职工群众的力量,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格局。三是坚持以职工为本,着力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将职工的需求作为帮扶工作的第一信号,将职工的满意程度作为评价工作好坏的基本标准,围绕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竭诚做好服务工作,使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更多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四是坚持发挥中国工会高度统一、组织健全的优势,集中力量抓帮扶。立足中国工会组织统一、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特色,整合工会组织内部资源,建立健全帮扶工作体系和网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为困难职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把帮扶工作做得更加扎实。五是坚持尊重职工群众和基层的首创精神,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和工作创新。职工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基层工会的实践创新,是工会帮扶工作发展的不竭源泉和内在动力。必须从实际出发,把握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和职工群众的新期待,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创新工作载体,打造工作品牌,实现工会帮扶工作的新突破。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会帮扶工作离党的要求和职工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各地区之间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一些地方认识不高,没有把帮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工作流于形式;一些地方的帮扶中心管理尚需加强,工作制度不够健全,帮扶措施不到位,帮扶资金的投入不足,有些财政投入没有纳入预算,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和社会筹集资金都比较少,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一些地方的工会帮扶工作与政府救助体系不相衔接,工会内部资源整合也不到位,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切实把帮扶工作做得更好,更有实效。

  三、以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动力,努力推动工会帮扶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大量困难职工群体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存在,工会帮扶工作任重道远。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推动解决困难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会帮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展范围、完善方式、提高水平,努力把困难帮扶中心建设成为充满爱心、充满阳光的困难职工之家。

  (一)在拓展帮扶范围上有新进展。要大力加强县级帮扶中心建设。县(区)级工会在工会组织系统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直接面对众多的中小型非公企业以及大量的困难职工和跨区域流动的农民工,处于协调解决劳动关系矛盾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前沿。只有加强县级帮扶中心建设,才能真正健全工会帮扶工作网络,实现对困难职工全覆盖、不遗漏的目标,把帮扶工作做到位。全总提出2009年底前全国县(区)一级普遍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并决定今年中央财政新增的1亿元帮扶资金原则上全部用于支持县级帮扶中心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的支持,配备相应的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县级帮扶中心的投入。通过加强县级帮扶中心建设,积极构建以地市级帮扶中心为骨干,县级帮扶中心为支撑,街道、社区、镇和企业帮扶站(点)为基础的完整的工会帮扶工作网络。县级帮扶中心要根据困难职工的需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设置帮扶项目,重点在生活救助、就业服务、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对于职工人数较少或暂不具备建立帮扶中心条件的县(区),也要安排专人和专项资金用于帮扶救助困难职工,确保每个困难职工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要把农民工纳入工会帮扶范围。当前农民工总量达2亿多人,其中跨省流动的农民工为1.2亿人,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在进城就业中遇到多方面的现实问题,迫切需要工会组织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服务。各级工会要高度关注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对于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民工子女,要千方百计地推动国家关于进城就学的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政策的落实,督促教育和有关部门取消对他们的各种不合理收费。要进一步延伸对农民工子女的助学服务,帮助他们联系到企业培训实习和安置就业。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法律援助、应急生活救助和政策咨询,为农民工提供具体的帮助,叫响做实“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

  要努力满足困难职工群体的多元化需求。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方式的变化,困难职工面临的问题也更加多样化。各级工会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层面职工群体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活动。在继续对困难职工提供经济帮扶的基础上,通过自办或联合社会有关单位共同举办爱心超市、爱心医院、爱心药店、爱心学校等,为困难职工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和优惠服务。要针对现代社会人们工作生活节奏加快、竞争压力较大的现象,开设心理咨询、交际联谊、文化娱乐等项目,对职工进行心理疏导,实施人文关怀。要建好“职工书屋”,深入开展“送文化”活动,丰富城镇职工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在完善帮扶方式上有新举措。

  要加大推动政策落实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主渠道作用。近年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政策,各级工会要努力推动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把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落到实处,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要注重发挥企业工会、街道(社区)工会组织的作用,督促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着力推动用人单位落实国家积极促进就业的政策、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推动政府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纳入低保制度和医疗救助范围,帮助农民工参加工伤、医疗和养老保险,推动制定农民工社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办法,切实加强对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帮扶。

  要坚持标本兼治,把促进就业再就业作为帮助困难职工脱贫解困的根本手段。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当前我国面临着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同时出现的三峰叠加局面,这是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未曾有过的。各级工会要继续协助党和政府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大力开展以创业促就业行动,从开展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开发、创业指导、小额信贷、创业孵化等方面,为有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职工实现自主创业提供必要的扶持和帮助。在这方面,小额信贷是重要措施。各地工会要在党政支持下,借用政府小额信贷平台,与地方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借鉴河南、南京等地的经验,大力开展工会小额信贷。加强对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全总提出,从今年起到2010年,用3年时间培训60万名技术工人。各级工会要根据全总的统一部署,认真搞好落实,确保这一目标任务的实现。

  (三)在提高帮扶水平上有新突破。

  要进一步提高对困难职工的资助水平。这是帮扶水平提高的直接体现。要通过多方筹集资金,增加政府资金补助和工会经费投入,进一步壮大帮扶实力,增强帮扶中心对困难职工的帮扶能力,实现帮扶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全总提出,从今年起到2010年,每年全国各级帮扶中心资金筹集累计要达到40亿元。各地工会在自身加大投入的同时,要以中央财政向帮扶中心增拨专项补助资金为契机,加强帮扶资金的筹措,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帮扶中心的资金支持,推动政府将帮扶中心的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推动通过税前募集善款,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帮扶中心的资金捐助。密切关注物价上涨对困难职工生活的影响,相应地提高工会帮扶救助标准。

  要进一步提高帮扶中心的管理水平。这是帮扶水平提高的关键环节。帮扶中心的管理要规范、制度要健全、服务要到位、标识要统一,全力打造帮扶中心品牌。要整合工会内部资源,增强功能,延伸服务,把工会直接为职工服务的各项职能统一到帮扶中心这一工作平台,为职工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要建立健全各项帮扶工作管理和内控制度,加强对帮扶资金的监管,严格财务制度,形成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运作机制,确保工会帮扶工作做到阳光操作,切实保证将有限的资金全部用在困难职工身上。

  要进一步提高帮扶工作的信息化水平。这是帮扶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充分运用帮扶工作信息网络和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地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动态情况,正确分析和把握本地困难职工群体的发展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帮扶,并及时研究对策,为党委政府和上级工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要充分发挥全国工会帮扶信息网络的作用,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建立起联动工作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帮扶效率,实现异地帮扶和跨区域帮扶,为跨区域流动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在工作作风上有新转变。

  帮扶工作是直接与职工面对面地提供服务,必须要有求真务实、真情奉献的作风作保证,绝不能图形式、走过场、搞花架子。各级工会干部和帮扶中心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怀着对职工群众的真挚感情,尽职尽责、无私奉献,真心投入帮扶事业,真情服务困难职工。要提高帮扶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树立工会帮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要不断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把帮扶工作做实、做深、做细,让每一位上门求助的职工真正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让广大职工真心实意地跟党走。

  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帮扶工作放在全会工作的突出位置,大力推进帮扶中心建设,在工作场地、人员配备、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证。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及时解决帮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会帮扶工作,取得党政的重视和支持。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从事工会帮扶工作的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选树和表彰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先进模范人物。要认真总结工会帮扶工作和帮扶中心建设的先进典型经验,及时加以大力宣传推广。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帮扶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工会帮扶工作的新局面,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发挥工会组织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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