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3年的努力,形成一批办学特色鲜明,办学质量、规模、效益突出的职业院校。 到“十一五”期末,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和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 职业院校每年为各行各业培训的人次达到当年所招学历教育学生的人数;各级各类培训机构每年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00万人次 近日公布的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云南省近五年内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并对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等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提出,云南省职教改革与发展的三大目标分别是:一、通过3年的努力,扭转职业教育发展徘徊不前的局面,形成一批办学特色鲜明,办学质量、规模、效益突出的职业院校,使全省职业教育走上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二、到“十一五”期末,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和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在校生规模1600人以上的中等职校达100所。 其中,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达到50所。完成100个骨干专业建设,培养200名学科带头人,依托现有条件高标准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三、职业院校每年为各行各业培训的人次达到当年所招学历教育学生的人数;各级各类培训机构每年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00万人次。 为确保三大目标的实施,云南省将采取多项措施,继续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通过简政放权,扩大职业院校的办学自主权。推进公办职业院校办学模式改革,把毕业生就业率作为评价办学质量和效益的主要标准,以推行“订单式”培养为突破口,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从计划培养向市场导向转变,从专业学科本位向职业岗位能力本位转变;同时,深化人事、内部分配制度。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对民办职业院校在土地使用、税收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优惠政策。各级政府要按照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培育特色的原则,统筹区域内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打破条块分割和部门界限,以优质骨干学校为“龙头”,通过整合、联办、划转、置换等多种形式,盘活并优化职业教育资源。要严格防止职业教育资源流失,不得把职业教育资源用于发展普通教育。从现在起到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再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或并入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不再升格为本科院校。 为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云南省将成立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省级职教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全省职教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并研究解决职教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州市政府要对所辖区域的职业教育负主要责任,并把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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