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中午,甘肃省兰州市又遭遇"桑拿天",街道上行人稀少,但在城关区雁滩桥头招工点,一些人毫不在意天气的闷热。十几名农民工团团围住一个建筑工地老板,老板承诺管吃管住,月工资六百元左右,双方已经初步达成了意向,但始终没人提出签订合同或协议。当记者提醒他们应该签个合同时,一位农民工满不在乎地说:"要签那,人家就找别人干去了。" 记者调查发现,许多小企业,甚至一些比较正规的单位,往往以试工名义拖延签订劳动合同,逃避承担责任,拒绝缴纳"三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 来自皋兰县的小伍在兰州市安宁区一家小面馆当服务生,他私下对记者说,按照国家规定应签订劳动合同,但老板从没主动提出签合同,"他不提这事,我敢说什么?" 在兰州一家劳务市场,记者看到多家企业正忙着招工。前来招工的某餐饮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想招一批厨师、大堂经理、服务生等,每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不等。"我们开的这个工资在兰州已经相当高了,不用签合同,在招聘上就会吸引很多人。有这么好的工作,够让人知足了,他们还敢提签合同的事?" 据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最新统计,截至5月31日,甘肃省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9%,集体企业为90%,私营、个体经济组织为73%,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7%。 对于私营、个体企业,特别是建筑、餐饮行业农民工合同签订率普遍较低的原因,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认为,这是劳动合同管理水平不平衡所致。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认识不到签订劳动合同对和谐劳动关系、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