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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农民工也享住房公积金 定居城镇条件再放宽
  日 期:2007/8/9  源 自:新文化报(长春) 【字体: 字体颜色
 

用不上两三年,农民和外来人员在长春的待遇将和城里人没什么差别,这不是说空话。近日,国家确定了30个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城市,长春市是东北三省惟一进入试点的城市。昨天有关部门透露,到2009年6月前,凡是在长春有固定收入的农民工,买房可享受住房公积金,孩子上学有“电子学籍”还能享受补贴……

农民工子女入学将有补贴

2009年6月前,住房公积金制度将不再是城镇职工的“特权”,在城市有固定收入的农民工也将享受这一待遇。长春市将探索实行农民工子女入学补贴制度,建立“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子女义务教育纳入长春市普及义务教育范畴,就地就近纳入中小学接收范围。此外,加强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的扶持,将其纳入长春市教育发展规划和体系,统一管理,做到收费与城镇学生一视同仁。

农民工定居长春条件再放宽

进一步放宽农民工进入城镇定居的条件,凡在长春市就业的农民工,只要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职业或经济生活来源,经本人申请公安部门应给予办理城镇长住户口,与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随迁。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后,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充分享受自由进城和自由迁移的权利。打破户籍、城乡、年龄限制,实行统一的录用备案和合同管理制度。

被征地农民年底前领《失业证》

被征地农民最担心“老了怎么办”、“生病怎么办”,长春市准备逐步让他们享受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到2007年年底,被征地农民将领到《失业就业登录证》,享受相关待遇。

两医疗保障可任选其一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将享受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可自愿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任选其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00元;那些无法享受到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将被吸纳到户口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医疗救助的范围内。

长春市的目标是:到2008年12月,农民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市内企业用工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用工备案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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