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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运输组织与机构

http://www.51xue.org.cn  2007/6/8 源自:互联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

  国际海事组织(IMO)的前身为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Intergovernmental Maritime Consultative Organization, IMCO)。

  IMCO是根据1948年3月6日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海运会议上通过的"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公约"(1958年3月17日生效),于1959年1月6日至19日在伦敦召开的第一届公约国全体会议上正式成立的,是联合国在海事方面的一个专门机构,负责海事技术咨询和立法。1975年11月第9届大会通过了修改的组织公约决定,并于1982年5月22日起改为现名IMO,以加强该组织在国际海事方面的法律地位,使其在海事和海运技术领域起到更大的作用。

  IMO与联合国及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订有合作协议。IMO通过的国际公约、规则和决议案为造船、设计、检验、航运、海事、管理等部门所必须遵循的法定文件。IMO的全部技术工作由下述5个委员会进行,即海上安全委员会(MSC)、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便利运输委员会、技术合作委员会和法律委员会。

  IMO总部设在伦敦。IMO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Assembly),下有理事会(每年两次,Council)和(上述的)委员会(每年一~二次,Committee);日常工作有秘书处承担,秘书长为最高行政执行官,秘书处下设5个司,分别为海上安全司、海上环境司、法律事务及对外联络司、行政司和会议司,总计为300余名工作人员,以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IMO出版物大致分为七大类:(1)综合类(包含基本文件、IMO公约、大会决议和其他决定、人命安全公约之各种文件、规则、建议等);(2)货物(包括危险货物规则及其各修正以及其他相关文件);(3)便利旅行和运输;(4)法律事项;(5)海上环境保护;(6)船舶技术。

  我国在联合国恢复合法席位后,于1973年3月1日正式参加IMO,1975年当选为理事国,1995年11月,我国以最多票数连任A类理事国。

  我国对IMO的归口管理部门设在交通部船舶检验局。

  国际海运联合会(International Shipping Federation, ISF)

  ISF总部设在伦敦,是一个船东组织,在有关海员雇佣和安全的所有问题上代表船东的利益。ISF是最老的国际船东组织,成立于1909年,当时是欧洲的船东组织,到1919年才成为世界性的船东组织。ISF有三个主要目标:

  ① 为会员提供和交流最新的海员雇佣情报。

  ② 根据海员的雇佣发展情况,提出和协调各国船东的意见。

  ③ 在讨论处理海员问题的国际论坛上,代表会员的利益与各国政府和工会商洽。

  ISF有28个会员国,拥有船舶的吨位超过世界总吨的一半,拥有船员超过50万人。ISF的工作重点放在劳动标准方面,经常与工会打交道。在许多问题的解决上,雇主与工会的看法难免不同,因此,ISF的主要任务是协调和提出雇主的观点。

  ISF还为IMO、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担任咨询工作。在IMO里,ISF主要关心船员的配备和培训工作,积极参与制定了1978年《关于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ISF的活动还包括船员工资、建立并协调与工会的关系、船员配备与组织等。ISF主要为船东谋福利,但它与国际劳工组织、海事组织合作,积极参加拟订与海员雇佣条件、健康培训和福利有关的重要的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和决议,对航运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国际航运公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Shipping, ICS)

  ICS成立于1921年(当时叫International Shipping Conference,1948年改为现名),主要是由英、美、日等23个国家有影响力的私人船东所组成的协会,协会成员大约拥有50%的世界商船总吨位。ICS成立的宗旨是为了保护本协会内所有成员的利益,就互相关心的技术、工业或商业等问题交流思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合作。

  ICS的主要业务:

  ① 油船、化学品船的运输问题和国际航运事务。

  ② 贸易程序的简化。

  ③ 集装箱和多式联运。

  ④ 海上保险。

  ⑤ 海上安全。

  ⑥ 制定一些技术和法律方面的政策,便于船舶进行运输。

  ICS制定的各种决议可通过它的成员,即来自各国的船东带回各自的国家,影响他们国家的法规,从而达到ICS的决议于各国的法规相和谐,使ICS的意愿在各国有所体现,使各国使用同一的航运法规,便于海上交通运输的发展。

  国际独立油轮船东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dependent Tanker Owners, INTERTANKO, ITOA)

  INTERTANKO成立于1934年,总部设在挪威奥斯陆,由来自各海运国家的独立油轮船东组成。当时正处于石油危机时期,它成功地将油轮闲置、集中起来管理(被称为Schierwater plan),以便有关 船东在竞争中紧密合作。30年代末,随着油运市场的改善,这一组织的活动慢慢地减少,直到1954年正式解散。50年代中期,该组织在伦敦重新成立,可是由于没有足够的能力来维护其成员的利益,处于一种半休眠状态。1970年,一些独立油轮船东集聚在奥斯陆,由10个海运国家的代表再次组成了INTERTANKO,于1971年1月开始工作。目前INTERTANKO由270多个油轮船东作为它的会员,拥有世界油轮80%的总吨位。石油公司和政府所拥有的油轮船队不准加入协会成为会员。

  INTERTANKO是非赢利性机构,它成立的宗旨是为会员之间交换意见提供场所,促进自由竟争,维护独立油轮船东利益。加强技术和商业之间的交流。INTERTANKO特别强调于它所提供的服务对它的成员具有实际价值。其业务主要包括:

  ① 港口信息方面,成员们每月收到包括最新港口状况和费用的公告。当发现某处滥收费时,代表其成员作出快速反映;在港口费、代理机构安排、运费税等方面给专家建议。

  ② 运费和滞期费问题,该机构帮助油轮船东对付租船方、石油交易商拖延支付或不支付运费的问题。在此项服务开设的头两年,就成功地帮助船东处理和回收了150万美元的资金。

  ③ 租船合同,INTERTANKO提供了各种标准的租船合同条款和文本,专家们给其成员各种实际可行的关于租船方面的建议。

  ④ 市场研究,INTERTANKO提供关于油轮市场供需方面独到的见解,出版了《油轮市场展望》、《油轮经营风险和机遇》等书。

  ⑤ 关于船舶动态、海上安全、市场趋势、油轮费用、港口使用费等各方面的最新消息。INTERTANKO凭借着优质的服务,给各独立油船业主创造了更多的获利机会,同时也促进了自身的发展,对海运业经济贸易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国际油轮船东防污染联合会(The International Tanker Owners Pollution Federation, ITOPF)

  ITOPF是一个处理解决海上石油漏溢问题的专业性组织,每个加入《油轮船东自愿承担油污责任协定》(TOVALOP)的油轮船东或光船承租人都自动成为ITOPF的成员。

  ITOPF是为管理TOVALOP而于1968年建立的,它的任务不仅限于管理TOVALOP,还包括对清除海上油污提供专业性的帮助,进行损失程度的估计,索赔分析,制定应急方案,提供咨询、培训和情报服务等。TOVALOP是世界油轮船东为赔偿海上油污清除费用和赔偿油污所造成的任何损失而签订的协定,尽管已经有了关于海上油污索赔公约(IMO制订的),但TOVALOP仍有很重要的作用。ITOPF的作用是确保其成员有足够的经济担保,并给该组织成员的船舶颁发证书。目前,ITOPF的赔偿能力已达7000万美元,共有3200个成员,加入ITOPF的油轮多达6000艘,占世界油轮总吨位数的97%。

  ITOPF总部设在伦敦,有一个由5名高水平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小组专门处理世界各地有关的油污事件,评估污染的严重程度,提出清除办法并协助清除,调查油污染造成的损害。ITOPF直接训练一批技术人员帮助多国政府和其他组织制定漏溢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并对事故处理提供咨询。ITOPF还出版海上油污情况和处理技术资料,现已出版12种有关技术信息资料,并制作了5部20分钟的清除海上油污的录象系列片。

  虽然ITOPF被认为是TOVALOP的一个管理机构,但是从ITOPF取得的成就来看,它已超出了管理范畴,目前已被公认为清除海上油污染的专门技术中心,为保护海洋环境做了积极的努力。

  欧洲和日本国家船东协会委员会(Council of European and Japanese National Shipowners' Associations, CENSA)

  CENSA于1974年1月1日成立,总部设在伦敦,该组织由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意大利、日本、荷兰、挪威、葡萄牙、瑞典、英国13个主要航运国家的船东协会组成。其工作范围涉及航运政策和海运领域的各方面,无论是班轮还是不定期船,干货船或者油轮。

  成立CENSA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发展合理的航运政策保护和促进其成员的利益。

  包括:

  ① 通过完善海运法规,维护其成员利益,消除海上运输和贸易方面的限制。

  ② 建立市场自由机制,尽量避免政府歧视,减轻海运法规对托运人的影响,是托运人可以自由选择承运船舶。

  ③ 在海运供需双方之间建立自由贸易体系,使该体系尽可能自我调节。

  CENSA每年召开4次~5次会议,委员会设1名主席,2名副主席,都是从成员国的主要船东中选出来的。每个国家在委员会里有2名代表。委员会下设4个部门,分别涉及下列问题:①研究联合国航运政策;②美国航运政策进展;③欧洲班轮公会和欧洲船东协会之间的会议进展情况;④世界上其它地区有可能影响委员会成员的立法、政策的变更;⑤散货、油船运输政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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