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网北京5月8日电(记者董宏君) 首次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已完成,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为73.55分,对组工干部形象的满意度为73.58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为67.04分,对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为66.84分。
调查对象中,对组织工作表示“很满意”的占21.36,“满意”的占37.63,“基本满意”的占30.71,“不太满意”的占5.49,“不满意”的占2.08,“不了解”的占2.58。还有0.15的调查对象未评价。
对组工干部形象表示“很满意”的占20.36,“满意”的占38.70,“基本满意”的占31.67,“不太满意”的占5.35,“不满意”的占1.66,“不了解”的占2.18。还有0.08的调查对象未评价。
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表示“很满意”的占15.83,“满意”的占30.41,“基本满意”的占34.26,“不太满意”的占10.97,“不满意”的占4.01,“不了解”的占4.44。还有0.08的调查对象未评价。
对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表示“很满意”的占15.41,“满意”的占30.03,“基本满意”的占33.19,“不太满意”的占11.24,“不满意”的占3.95,“不了解”的占6.09。还有0.09的调查对象未评价。
为全面、科学、准确地反映全部调查对象的满意度,国家统计局按照国际通行的民意调查满意度计算方法,即赋值加权计算法,得出干部群众对各项调查指标的满意度值。计算公式为:满意度=“很满意”比例×100 “满意”比例×80 “基本满意”比例×60 “不太满意”比例×30 “不满意”比例×0,满分为100分。
调查由中央组织部委托国家统计局独立组织实施。2008年7月,国家统计局采用抽样问卷调查的方式,在中央机关、省、市、县、乡、村各层次的干部和群众中随机抽取近8万人开展了调查。
调查对象中,对组织工作表示“很满意”的占21.36,“满意”的占37.63,“基本满意”的占30.71,“不太满意”的占5.49,“不满意”的占2.08,“不了解”的占2.58。还有0.15的调查对象未评价。
对组工干部形象表示“很满意”的占20.36,“满意”的占38.70,“基本满意”的占31.67,“不太满意”的占5.35,“不满意”的占1.66,“不了解”的占2.18。还有0.08的调查对象未评价。
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表示“很满意”的占15.83,“满意”的占30.41,“基本满意”的占34.26,“不太满意”的占10.97,“不满意”的占4.01,“不了解”的占4.44。还有0.08的调查对象未评价。
对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表示“很满意”的占15.41,“满意”的占30.03,“基本满意”的占33.19,“不太满意”的占11.24,“不满意”的占3.95,“不了解”的占6.09。还有0.09的调查对象未评价。
为全面、科学、准确地反映全部调查对象的满意度,国家统计局按照国际通行的民意调查满意度计算方法,即赋值加权计算法,得出干部群众对各项调查指标的满意度值。计算公式为:满意度=“很满意”比例×100 “满意”比例×80 “基本满意”比例×60 “不太满意”比例×30 “不满意”比例×0,满分为100分。
调查由中央组织部委托国家统计局独立组织实施。2008年7月,国家统计局采用抽样问卷调查的方式,在中央机关、省、市、县、乡、村各层次的干部和群众中随机抽取近8万人开展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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