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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践教学比例应达50

  2009/5/12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日前长春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在专业课程中实践教学比例应达到50以上。

  中等职业学校收费严禁在规定项目外或超规定标准收取任何费用。对物价部门允许收取的代办费,不得强制收取。学费的收取分学年进行,不得三年一次性收取或跨学年预收。对因各种原因退学、转学的学生,学校要按照一定标准退返学费。

  各中等职业学校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招生,严肃查处“有偿招生”、“中介招生”、“招生回扣”等问题。禁止中等职业学校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在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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