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是对高职院校学生三年学习的认证,更是他们就业的“通行证”,但是,在具体实施双证书制度的过程中,不少学校却遇到了一些困惑和问题。日前,在长沙举行的中国高等职业技术
与高职相匹配的职业资格证书断档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社会职业归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这些职业大都有与其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比如对应秘书行业的秘书资格证,对应导游行业的导游证,等等。但是,很多高职院校的代表却表示,在这些职业资格证书中,与高职
“比如就我院
证书管理部门多,行业准入要求不一
目前,我国的资格证书不仅种类多,而且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既有劳动部门或人事部门颁发的,也有其他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还有一些实力较强或具有一定垄断力的大企业颁发的。由于资格证书的培训、考试、认证等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在行业准入方面要求也不一,给很多高职院校实施双证书制度带来了不少困扰。
“有的资格证是上岗从业必须有的,如护士资格证、
“资格证书管理部门多造成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加重了学生的考证负担。”郭庆祥告诉记者,“由于有些负责培训、发证的部门过度追求效益,致使部分资格证书的考试资料费、报名费过高,从八九百元至数千元不等,这对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无疑是一个不小的负担。而且,还有些报名点、考试点设置较少,学生需要到异地报名和考试,十分不便。”
应加强规范管理,构建专业认证体系
面对在双证书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这些问题,与会学校代表纷纷支招,献言献计。
郭庆祥认为,国家应考虑增设一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并且与高职院校专业和层次相对应的资格考试种类,对于资格证书考试的费用以及通过标准或比例等,应由国家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制定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还应加强各类资格证书管理的规范性,逐步构建专业认证体系,在制定和执行各行业的准入标准的基础上,规范资格证书的种类、所需具备的相应知识能力要求、适用范围以及颁发部门等,避免造成同一类资格证书在不同部门之间重复设考、互不承认的局面。
湖南经济贸易职业学院的代表认为,就教育管理部门层面而言,应根据我国职业教育的客观发展与需要,尽快理顺或建立一套与职业教育、特别是高职教育配套的双证书制度,比如要将双证书教育实施能力作为评估学校的主要指标,要求学院将双证书的考核内容融入课程体系,等等。此外,为便于高职院校学生考证,应充分利用高职院校的现有资源,建立一个便于高职学生报名、培训和参考的平台,规范各类资格或执业证书的效力,在就业中渗透施行,从而推动学生就业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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