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北京3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胡力丰)从来就没有一部法律一出台就遭遇如此大的争议!甚至于实施还不到70天,在此次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呼吁修改的声音就不绝于耳。
这就是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一部旨在实现劳资双方力量与利益的平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法律。
张茵:建议取消“签订无限期合同”
在此次两会期间,首先点燃《劳动合同法》争议导火索的是全国政协委员、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茵。这位在2006年胡润百富榜上成为内地首富的女董事长,将签订无限期合同比喻成计划经济时代的“铁饭碗”。
“签订无限期合同不但对企业而言,非常难操作,而且对劳方也不是件好事。在市场经济时代,这种大锅饭的劳动条例是要不得的。”张茵表示,她将向全国政协提交提案,建议取消“签订无限期合同”一项,改为签订为期3-5年有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位女富豪还分析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给一些企业增加了很多成本支出和风险,为此很多企业都在少请人,或者干脆转移投资。据安永、普华永道等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的调查,现在寻求将企业转移到越南、印度的人络绎不绝,有些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甚至选择结业关闭。
刘永好:取消签订无限期合同没有必要
张茵的观点经媒体传播,在引发一片惊呼声的同时,也引起了另外一位富豪的高度关注。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胡润百富榜“中国饲料大王”刘永好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完全取消“签订无限期合同”的可能性不大,也没有必要。
在谈到新的劳动合同法时,刘永好也坦言,他的不少的朋友感到压力比较大,一些选择到越南、东南亚去投资。但也有很多选择在精打细算,向管理、规模等要效益。他认为,在规范市场,以劳动合同保障雇员基本利益是必需的。
“我希望《劳动合同法》在具体实施细则上,既要考虑劳工的权利,又要考虑投资人的权利,做到一个平衡。”刘永好表示,有人认为制定《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倾听企业的声音少了一些,“这种说法也不对!在制定过程中我们也通过相关机构发表过意见。”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很多企业家比较有压力。刘永好认为,“完全取消的可能性不大,也没有必要,怎么规范实施细则反而更重要。”
疑惑:《劳动合同法》真的被误解了吗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涉及众多利益方的博弈,难免导致既得利益的重新洗牌。但是,一部法律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能引发级别如此之高、声势如此之大的争议,着实并不多见。
其实,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个条款,立法部门曾多次作过解释:“铁饭碗”是对“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一概念的误解,它和固定期限合同一样,只要出现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都是可以解除的。
但这样的解释似乎丝毫未解除用工者的担忧,而且很快有经济学家也加入到了质疑中。例如,经济学家张五常先生曾经指出这部法律可能会“养懒人”、“搞垮经济”。张维迎先生也称“某些条款可能对中国未来经济有致命性伤害,虽然它的出发点可能是对的,但可能最后受伤害最大的还会是低收入群体。”
针对富豪们和经济学家的担忧,很多人都会立即解释说,这是对一种误解,是既得利益集团对暴利丧失的一番歇斯底里而已。“像张茵这种企业家委员代表着自己的利益,这恰恰说明该法正好击中了他们的命门。”
然而,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这部法律经常会被人误解?难道这些经济学家、富豪们的心态和智商都普遍存在问题吗?
建议出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为了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繁荣与和谐发展,保障新《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在湘全国政协委员汤素兰提出四条建议:
这就是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一部旨在实现劳资双方力量与利益的平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法律。
张茵:建议取消“签订无限期合同”
在此次两会期间,首先点燃《劳动合同法》争议导火索的是全国政协委员、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茵。这位在2006年胡润百富榜上成为内地首富的女董事长,将签订无限期合同比喻成计划经济时代的“铁饭碗”。
“签订无限期合同不但对企业而言,非常难操作,而且对劳方也不是件好事。在市场经济时代,这种大锅饭的劳动条例是要不得的。”张茵表示,她将向全国政协提交提案,建议取消“签订无限期合同”一项,改为签订为期3-5年有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位女富豪还分析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给一些企业增加了很多成本支出和风险,为此很多企业都在少请人,或者干脆转移投资。据安永、普华永道等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的调查,现在寻求将企业转移到越南、印度的人络绎不绝,有些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甚至选择结业关闭。
刘永好:取消签订无限期合同没有必要
张茵的观点经媒体传播,在引发一片惊呼声的同时,也引起了另外一位富豪的高度关注。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胡润百富榜“中国饲料大王”刘永好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完全取消“签订无限期合同”的可能性不大,也没有必要。
在谈到新的劳动合同法时,刘永好也坦言,他的不少的朋友感到压力比较大,一些选择到越南、东南亚去投资。但也有很多选择在精打细算,向管理、规模等要效益。他认为,在规范市场,以劳动合同保障雇员基本利益是必需的。
“我希望《劳动合同法》在具体实施细则上,既要考虑劳工的权利,又要考虑投资人的权利,做到一个平衡。”刘永好表示,有人认为制定《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倾听企业的声音少了一些,“这种说法也不对!在制定过程中我们也通过相关机构发表过意见。”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很多企业家比较有压力。刘永好认为,“完全取消的可能性不大,也没有必要,怎么规范实施细则反而更重要。”
疑惑:《劳动合同法》真的被误解了吗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涉及众多利益方的博弈,难免导致既得利益的重新洗牌。但是,一部法律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能引发级别如此之高、声势如此之大的争议,着实并不多见。
其实,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个条款,立法部门曾多次作过解释:“铁饭碗”是对“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一概念的误解,它和固定期限合同一样,只要出现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都是可以解除的。
但这样的解释似乎丝毫未解除用工者的担忧,而且很快有经济学家也加入到了质疑中。例如,经济学家张五常先生曾经指出这部法律可能会“养懒人”、“搞垮经济”。张维迎先生也称“某些条款可能对中国未来经济有致命性伤害,虽然它的出发点可能是对的,但可能最后受伤害最大的还会是低收入群体。”
针对富豪们和经济学家的担忧,很多人都会立即解释说,这是对一种误解,是既得利益集团对暴利丧失的一番歇斯底里而已。“像张茵这种企业家委员代表着自己的利益,这恰恰说明该法正好击中了他们的命门。”
然而,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这部法律经常会被人误解?难道这些经济学家、富豪们的心态和智商都普遍存在问题吗?
建议出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为了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繁荣与和谐发展,保障新《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在湘全国政协委员汤素兰提出四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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