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 中华职工学习网首页 情景站 联系电话:010-68232149
 位置: 中华职工学习网 >> 信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劳动合同护身符还是紧箍咒

  2009/5/12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本报热线接到盛世百汇超市十几名员工反映被公司无故解雇,在随后进行的调查采访中,记者发现劳动者或是企业在新的《劳动合同法》执行之后表现各不相同——

劳动合同护身符还是紧箍咒?


□本报记者禤繁实习生莫丽新林强


“我们被公司解雇了!”盛世百汇超市的12名员工来到本报,叙述了他们被解雇的事情。记者循这条线索进入了深入的采访调查。


各有各说法


据盛世百汇超市的员工反映,该超市在3月22、23、24、25日4天分批解雇了40多名员工,多是被告知由于表现不突出,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在防损岗位干了近一年的小朱,于2008年6月18日参加公司的培训,然后正式上班,两个月的试用期结束后参加公司组织的人事部的考核,当时超市承诺干满一年即可签订劳动合同,他一直都干得好好的,谁知道今年3月24日人事部却突然通知他被解雇了。其他的员工也大多是类似的情况,令他们不满的是:一是他们工作都很努力,而且快到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并且商家承诺到时连保险合同一起签;二是在解雇前都没有得到任何消息,只是由超市人事部经理以口头形式解雇;三是都没有收到解雇通知书。另外,员工们的工资也没有得到结算。


盛世百汇超市方面也有自己的说法,巫老板说企业要发展就一定会想方设法留住好人才,不会无缘无故解雇他们,而且在经过考核后转正的员工,公司会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等。


目前这起纠纷已经在劳动部门立案。


护身符还是紧箍咒


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显然,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有时候,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签订合同。”在采访中令记者惊讶的是,不少劳动者却不愿意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据了解原因有二:一是不少人的就业观念已经转变,不再是以往那般一家单位干到老,而是希望自己可以有更多或更好的选择,所以这部分人群反而是不希望签订劳动合同,为自己随时离开留下后路;另外还有一些劳动者由于工资不高,签订合同后所扣的各种保险占了其中的一部分,也让他们放弃签订转而“今朝有钱今朝用”。


“我想签,可是老板不跟我们签,没办法。”在另一家超市工作的小丽委屈地说,为了工作,不签也只好继续干下去。另一方面,也有不少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没有认真执行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而劳动者一方为了来之不易的饭碗也只能一味忍让。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尤其是在超市中大多数商家都采用以厂家派促销员的方法来经营。此举的好处是厂家能加大促销力度并及时了解市场销售情况,但却留下一个用工方的主体空白:厂家、经销商、超市究竟谁来对促销员负责?


新的《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制定,无论是劳动者或者是用人单位都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同时避免触犯法律。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