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网台北12月14日电(记者陈斌华赵博)对于台北地方法院13日当庭释放前当局领导人陈水扁,台湾“检察总长”陈聪明14日表示,检方尊重法院裁定,但为了未结案的案件能持续侦办,原则上将提出抗告。
综合此间媒体报道,陈聪明说,一般而言,案件移审后,法院裁定在押被告交保、饬回是正常的事。不过,由于本案仍将持续侦办,检察官考量陈水扁解除羁押后,证人比较不敢讲话,所以不排除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抗告。
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主任、发言人陈云南表示,特侦组检察官将在15日开会讨论后,再就是否抗告作出具体决定。据报道,当初特侦组要求继续羁押陈水扁,是因为陈水扁家族还有六大案件尚未侦结,包括“二次金改”、政治献金、“机密外交”、隐匿公文、炒股案以及SOGO案。
陈水扁因涉及多起弊案于11月12日被收押,12月12日晚间被移审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继续羁押,但法院合议庭在经过4个多小时的审理后,于13日凌晨裁定陈水扁当庭释放,不用具保,但是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对于这一决定,岛内舆论大多表示出乎意料之外。
特侦组12月12日结束“机要费”、洗钱等案第一波侦查,将陈水扁、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等14人,分别依贪污治罪条例、伪造文书、违反洗钱防制法等罪名提起公诉。检方未对陈水扁具体求刑,但表示将向法院请求“予以最严厉之制裁”,对吴淑珍也求处重刑。对此,台湾《中国时报》12日所作民调显示,47%的民众肯定特侦组的表现,52%的人觉得陈水扁罪行重大,反对让陈水扁交保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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