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 中华职工学习网首页 情景站 联系电话:010-68232149
 位置: 中华职工学习网 >> 信息中心 >> 时政要闻 >> 正文

  2009/5/13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学习网台北1月12日电 台湾地区立法机构12日三读通过修正遗产及赠与税相关条例,将现行的遗赠税率由最高50%调降为10%单一税率。同时,修正条文提高了遗产税免税额至1200万元(新台币,下同)。

据台湾媒体报道,根据台湾现行条文规定,遗产净额在60万元以下者征2%遗产税,60万元至150万元征4%,最高为超过1亿元征50%;赠与税率部分,赠与净额在60万元以下者征4%赠与税,60万元至170万元征6%,最高为超过4500万元征50%。

修正条文将现行遗赠税率由最高边际税率50%,全部调降至10%单一税率。现行条文规定遗产税免税额为700万元,赠与税免税额为100万元。修正条文提高遗产税免税额至1200万元,将赠与税免税额提高至220万元。

台财政部门官员在晚间表示,调降遗赠税税率可使资金回流台湾,诱发其他租税收入。长期来说,调降遗赠税对台总体税收影响并不大。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