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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5/13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中国台湾网1月20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律师团昨日(19日)以五大理由对陈水扁家弊案进行无罪答辩,试图切割具有公务人员身份的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具有共犯关系。若该策略奏效,在陈水扁未涉案下,纵使吴淑珍确有收受巨额佣金,扁、珍夫妻俩也都可获判无罪。

报道称,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开庭审理陈水扁家弊案,并提讯在押被告陈水扁。陈水扁律师团昨天以五大理由对陈水扁家弊案进行无罪答辩,左打检方未善尽举证责任,应驳回起诉;右指龙潭土地先租后买,是行政部门决策,陈水扁根本不知道也未收贿,巨额佣金则是吴淑珍后来才告知,意图切割扁、珍之间的关联性。

陈水扁律师团的诉讼策略,就是要切割具有公务人员身份的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具有犯意联络、行为分担的共犯关系。策略如果奏效,在陈水扁未涉案下,纵使吴淑珍确有收受辜成允4亿新台币佣金,也会因不具公务人员身份,夫妻俩都可获判无罪。

陈水扁辩护律师石宜琳、洪贵参和郑文龙,昨日以接力方式陈述无罪辩护意旨,综合三名律师答辩,主要理由包括:一、龙潭购地事宜并非陈水扁职务权限,所以扁不是规定中的公务人员;二、纵使陈水扁曾召集当时的主管人开会,但会议结论并没有拘束力;三、陈水扁当时日理万机,并不知吴淑珍收佣金之事;四、检察官追加罪名和原起诉基本事实并非同一;五、本案一些证人可左证扁未涉及龙潭购地案。(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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