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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学习型机关 从执法人员抓起

  2007/7/5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仪陇工商局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纪实

  提高窗口执法队伍素质是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首要任务。为此,仪陇县工商局今年以来,率先从窗口执法人员抓起,在全县工商系统树起了以知法为荣、以无知为耻的荣辱观,掀起比、学、赶、帮的学法热潮。
  互帮互学,为干部输入新理念仪陇县工商局结合创建学习型工商、争创“三满意”工商和机关效能建设,组织全县工商干部认真学习“八荣八耻”的内容,并在全县工商系统开展了“以知法为荣,以无知为耻”的大讨论,同时县局专门给职工购买了两个学习笔记本,一本摘抄政策法规,一本撰写学习心得,每个工商干部在讨论中发了言,结合自身实际写了一篇心得体会。
  在讨论中,大家形成了以知法依法为荣、以无知违法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相互拆台为耻的共识。这种共识带来了可喜的变化,目前,全县工商系统上班时间专心谋事的多了,闲聊无聊的人少了;下班时间探讨工作的人多了,打牌喝酒的人少了,上下形成了互帮互学的学习风气、互比互赶的竞争态势。局机关几名50多岁的干部除摘抄了岗位必学的法律法规外,空余时间还向年青人学习电脑知识;局所年青干部除了向老同志学习工作经验外,一有空便一头扎进本职岗位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之中。“比谁上班早,比谁下班晚,比谁学得快,比谁学得好,比谁干得好”,在全县工商系统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分期分批,量身定学新法规为了使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仪陇县工商局制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窗口部位的执法人员,必须成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法用法标兵,彻底消除学法不用法、执法不懂法的问题。
  针对新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新修订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以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仪陇县工商局于2006年2、3月份,分三批组织经检执法人员、注册登记岗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制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考试,要求人人过关,做到个个“三能”,即能背诵、能理解、能运用。培训后,县局分类出了三套考题对参训的近80名工商干部进行了笔试和现场提问面试,从检验的学习效果来看,参训人员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
  实学实用,细化执法新规范为进一步加大工商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该局结合执法办案的实际情况,连续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批工作的通知》,就办案的集体审批职责分工、审批规定、时限规定、案件核审、案件质量考核、组卷归档、案件执行等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强调。
  同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他们对工商所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的范围、方式、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全面提升基层所办案效能奠定了一定基础。目前,全县工商系统以工商所名义办理一般程序处罚案100余件,处罚款达100000余元。 (邓发光刘崇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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