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 中华职工学习网首页 情景站 联系电话:010-68232149
 位置: 中华职工学习网 >> 信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印发《国家测绘局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8/4/25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为进一步转变测绘行政管理职能,促进依法行政,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职责,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研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和答复等程序,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机制。制定《国家测绘局政务公开规定》,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二、推动决策和办事公开。围绕测绘重大决策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积极开展调查、公示、评议等,促进公众参与决策。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公开形式,促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化。贯彻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建立测绘立法专家咨询顾问制度。
三、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清理政务信息,编制、公布国家测绘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做好条例施行的相关准备工作。指导地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四、推进行政审批在线办理。按照国务院确保 “ 十一五 ” 期间50% 的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办理的要求,今年要增加两项行政许可项目的网上办理。暂时不能在线直接办理的测绘行政审批项目,要在网上提供办理指南和相关表格资料下载。
五、促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健全政务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和及时更新维护。完善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突出政务公开栏,在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便于监督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加强政务公开的教育培训。通过讲座、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基本规范等的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对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