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央企业优秀班组长培训班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切实提高中央企业班组长基本素质和履职能力,研究探索中央企业班组长培训的目标、内容和方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2008年国内培训计划》(国资厅发党建[2008]17号)安排,国资委定于5月底在清华大学举办中央企业优秀 班组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8年5月30日早7:00-12:00报到,5月30日下午至6月7日培训。
二、培训地点
清华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三、培训人员
各中央企业选派优秀班组长和负责班组长培训的负责人 1-3名参加培训。班组长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管理经验,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中央企业学习型红旗班组的班组长优先录取。
四、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内容包括:班组建设如何融入企业发展战略;现代企业班组建设与管理;班组文化建设、中外企业班组工作目标、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团队建设的管理与案例;实用公文写作、有效沟通与协调等。
培训方式:聘请清华大学和其他国内知名大学或科研单位的专家教授进行现场授课、案例分析及实战模拟训练,并研讨中央企业班组长培训的有关问题。
考试合格者颁发清华大学培训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有关费用自理
(二)报到地点:清华大学紫荆公寓19号楼一层总服务台,前台电话:010-51535500/01。乘车到清华大学东北门(紫荆门),也可从南门、西门、西北门进校(入校行车路线图见附件2)。报到时请提交二寸彩色正照1张。
(三)请务必于5月23日前将报名回执报国资委群工局。
国资委群工局联系人:关双迎 毛溪泉
电话:010-63193019 63193032 63193013(传真)
清华大学联系人:杨琰华 李永慧
电话:010-62796049 62797946 62789770(传真)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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