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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加快人事法制建设

  2008/5/22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加快人事法制建设,是人事部门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推进,人事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尤其在立法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人事管理法规、规章。公务员法的颁布,标志着干部人事工作的法制化水平上了新的台阶。此后,关于公务员法的配套法规规章已出台9个,包括:范围、等级、职务与级别管理、参照管理审批、考核、处分、录用、奖励等。公务员调任、职务任免与升降的法规也将出台。令人欣喜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与人事制度改革实践的需要相比,用我国法制建设的总体水平来衡量,人事立法仍相对滞后,人事工作的一些重要领域还缺乏法律规范;执法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法不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加强人事法制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各级人事部门一定要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施依法治国的高度,站在奋力开创人事工作新局面的全局,加快人事立法步伐,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人事执法监督,提高依法管理人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加快人事法制建设,加强人事立法工作是基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事求是地确定人事立法的目标和任务,全盘统筹规划,有重点、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加快人事立法,要做足前期调研工作,在法规起草、审议等各个环节,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立法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意见。要落实立法工作责任制,把立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范畴,形成领导有力、人员到位、责任明确、经费保障的工作格局。当前的立法重点,必须突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府奖励表彰方面的立法和公务员工资管理、职业资格管理、继续教育、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人事争议仲裁等方面的法规,尽快填补空白,最终建立起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与人事工作改革发展相适应的人事法规法律体系。

加快人事法制建设,加强人事执法是关键。“天下之事,难于法之必行”。加强人事执法,要明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做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各司其职。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考录、调配、考核、奖惩、任用、招聘、职称评聘等各项人事管理活动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坚持依法办事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树立人事系统的严格执法榜样,促进人事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加快人事法制建设,加强人事执法监督是保障。人事执法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必须强化对人事执法的监督检查。加强监督,首先要严格内部监督。通过强化自身监督,积极有效地行使人事调控权、审批权、审核权、检查权、许可权、处罚权等职权,发现和查处人事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其次,要加强外部监督。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纪检、监察等专门机关的监督。结合行风评议和政务公开,加强社会和人民群众对人事执法的监督,从而促进人事部门公正执法。

加快人事法制建设,还要加强人事干部依法管理人事工作能力的提高。要强化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意识。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落实“五五”普法实施规划纲要,健全普法制度和机制。对普法宣教工作不仅要有部署、有规划,还要有检查、有落实。同时,大规模开展人事系统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人事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人事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人事法制宣传教育逐步走上制度化、经常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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