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全面部署《劳动合同法》宣传贯彻工作

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召开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视频会议,传达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省学习、宣传和贯彻《劳动合同法》进行动员部署,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大力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省劳动保障厅厅长朱勇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劳动合同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全面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于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制定和颁布《劳动合同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尊重劳动和创造,从源头上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加快劳动保障立法进程,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需要。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准确把握《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实质,抓紧做好学习培训、宣传引导、组织实施等各项准备工作,为明年1月1日这部法律正式施行创造条件,确保开好局,起好步。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劳动合同法》学习培训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以及举办研讨会、培训班、报告会、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干部准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把握精神实质,提高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大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将《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普及工作纳入本地区“五五”普法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和宣传月活动,通过各种媒体和各种形式,全方位、多层面地进行广泛宣传。三是积极做好有关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律知识,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加快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以及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的宏观动态管理。四是强化领导,为推进全省的贯彻落实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成立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人员。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特别是要主动与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这项事关全局的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抓住《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加大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积极推进劳动关系协调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全面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不断开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会议由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戴毅主持。省厅劳动保障厅全体干部职工,各市、县(区、市)劳动保障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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