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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简介

  2007/6/14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黄松有,男,1957年12月出生,汉族,广东汕头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法学博士。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后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庭副庭长、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7年3月起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政法委副书记。1999年6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庭长。2002年12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兼任全国青联常委、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

  记者面前的这本《中国现代民事审判权论》是黄松有在百忙之中完成的一部力作,是作者二十多年来对审判理论探索和审判实践经验总结历程的浓缩。在第一时间看到这本书的时候,记者便萌发了“写一写黄松有”的念头,当记者把这一想法向黄松有征求意见时,一向实干而不太张扬的他谦虚地予以婉拒。经记者再三说明,他才同意下来。但他一再告诫记者:不能对他拔高;稿子只在家乡的媒体发表。在达成“协议”之后,有关黄松有所走过的人生历程的一个个片断便在记者的脑海里重现、梳理、串联……

  在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兰苑村,有一处十分破落的旧祠堂,45年前,黄松有就诞生在这座旧祠堂里。祠堂原是土改时人民政府分配给黄松有的父亲居住的,后来,孩子们相继出生,祠堂里便多了歌声和读书声,平添了几多生气。

  黄松有的父亲虽是一个典型的贫苦农民,却有着难能可贵的“超前意识”。那时候,黄家很需要孩子们从“少先队员”尽快转为能干农活的“生产队员”,以摘掉“超支户”的帽子,但父亲没有把逐渐长大的孩子拉到生产队里干活赚工分,而是坚决地让孩子们读书升学。孩子们也很争气,一个个学习成绩都不错。于是,少年时代的黄松有,便有了与“农家孩子”的身份不相称的特征:不仅文化课成绩优秀,而且颇有艺术天赋,对书法、音乐、潮剧十分“内行”。读高中时,黄松有是学校文宣队的骨干,他还曾满怀希望地报考汕头戏曲学校,考试成绩很好,但由于不是“非农”户口,他最后未被录取。回忆这一往事,黄松有笑着说,当初如果被录取的话,现在他应该是一名不错的潮剧演员。

  高中毕业后,黄松有回乡务农。那时,高考制度还没恢复,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高中毕业已是最高文凭了。回乡务农的那段时光,他并没有放弃对人生信念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家门口,他贴上了自己创作的一副对联:“日出锄头畚箕筐,夜来箫弦琵琶筝。”这可谓是他当时心境的写照。

  “十年动乱”结束后,高考制度随之恢复。黄松有无比振奋,同大多数知青一样,为求端上“铁饭碗”,吃上“商品粮”,他挑灯夜读,紧张备考。黄松有的哥哥黄松才说,松有办事很是执着,他认准的事就一定要尽量干得最好,这种性格一直延续到现在。工夫不负有心人,1978年的高考黄松有考出了好成绩。高考入围后在填写志愿时,由于不甚了解法律为何物,西南政法学院只是他填报的最后一个志愿,但是,该校对学生政审比较严格,三代贫农的黄松有竟凭着这一优势被学校优先录取了。于是,黄松有背起行囊,怀揣着对法学的渴望,离开厮守了20年的故土,来到美丽而迷人的歌乐山下,开始了研习法学的大学生活。

  四年的大学生活一晃而过,走出“象牙塔”的黄松有,直接投身到尚处于百废待兴中的审判领域。

  黄松有未能在潮剧舞台上“唱做念打”,却在我国的司法舞台上长袖善舞,留下了一个个耀眼的镜头:组织审理震惊中外的“9898”湛江走私系列案,以及番禺特大抢劫银行案、深圳连环杀人案、中山抢劫银行杀人案……一个个棘手的案件在他的“主理”下顺利审结,“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人民的利益。而他更大的贡献,则是把当代世界各国的法律文明与中国的审判实践相结合,起草了一系列符合中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他的一些观点、构想对国家法律的制定也具有很大的借鉴作用。

  作为一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准的学者型法官,黄松有对法律的见解头头是道,但对自己的成绩却不愿多谈。当问及“成功的奥秘”时,他说,他能有一点点成绩,这要归结于赶上一个好时代,归结于“大家庭”与“小家庭”的帮助与支持,当然,也要靠自己“勤奋学习,踏实工作,持之以恒”,这可谓是一语中的。当年在组织审理“9898”湛江走私系列案时,适逢他正准备“考博”,重大的审判责任和繁重的学习任务一起压在身上,常常挑战他身体和脑子的极限,他咬着牙“挺住”。最后,审判任务的出色完成,使他获得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的表彰,“考博”也顺利通过。当上最高法院副院长后,他更忙了,但学习仍是不变的主题。他有一句口头禅:学习就是工作。他觉得,作为一名职业法官,尤其是一名不仅仅负有审判责任的法官,应时时了解和把握审判的前沿问题。于是,工作之余的绝大多数时间,包括周末他都常常在学习在笔耕。在出差的飞机上、候机室里,他会不失时机地拿出一本书。他也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认识他的人都说他是个多才多艺、风趣幽默的大法官,但那种“朝早茶,夜晚酒,周末乐逍遥”的生活与他无缘,直到现在,他还是一个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的“三不先生”和不懂网球、高尔夫球的“高级球盲”。

  没有别人那种五彩缤纷的生活,但对审判工作的执着和热爱,让黄松有“自得其乐”,当又一篇闪耀着睿智的法学文章问世,又一部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出台时,更能使他感受到一名法官的荣誉感和成就感。共和国正是有无数像黄松有一样无私奉献的人,才使得法制化的车轮滚滚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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