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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街道幼儿园发展历程的回顾与反思

http://www.51xue.org.cn  2007/5/26 源自:互联网 【字体: 字体颜色

三、教育多元化多样化的时代要求和街道园的发展前景

  (一)明确街道园民办公助的性质

  北京市教委颁布的《街道民办幼儿园、托儿所管理方法》(1983)曾指出:“北京市街道幼儿园所属于‘民办公助’的性质,其经济体制是集体所有制。”这个文件说明了街道幼儿园的性质,但对所谓的“民办公助”,未给予具体的解释。1997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在出台的《北京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中指出:“本规定所称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是指非全民所有制的单位、团体、组织及公民个人单独设立或合作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教育学校。”按照这份文件的规定,街道幼儿园应享有独立法人的权利,并且享有“办学自主权”。但是,一方面,限于80年代我国计划经济的大环境大背景,街道幼儿园在这些政策法规中所享有的权利是不可能实现的;另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下的思维定势,所谓集体所有制组织相对于全民所有制来说是等而下之的,民办组织更是没有地位,尽管直至近年来,在教育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中,仍是将政府财政投资的幼儿园与街道或乡镇集体所有制幼儿园统称为公办园,二者合而为一计算数据。由此可见,街道园的性质和地位一直很尴尬。
  
  街道幼儿园办园体制改革,是要使园所面向社会自主办园,改变计划经济下企事业办社会的状况,性质上应由公办转变为同有民办。性质和定位模糊,必然影响园所发展方向和管理策略的选择。当前,街道幼儿园需要重新确认自己“民办公助”的性质,既然属于民办教育范畴,那么关于民办教育的政策法规,都可以为街道幼儿园所用。街道幼儿园要争回自己本该具有的权利,特别需要搞清楚“民办”指什么,“公助”指什么,才能真正拥有自主权,才有可能实现幼儿园的法人资格,掌握自己的命运,为幼儿园的生存赢得机会。

  对于公办园和民办园的判定,要排除以往非此即彼的绝对化思维方式,事实上在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系列中间状态,如国有民办、民办公助等,体改园即是其中之一。从幼儿教育的当今需求和事业发展的前景看,多元化多样化办园是发展的趋势,根本目的是吸纳多方面社会力量和资源,发展幼儿教育事业,为更多儿童提供适合需求的教育。

  (二)街道园要积极改革获得生机

  依据北京市教委颁发的《关于幼儿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幼儿园体制改革的目的是“转换办园体制,开发社区教育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办园的积极性。拓宽学前教育经费来源渠道,明晰所有者与办园者之间的办园关系,逐步形成多元化、社会化的办园体制。”由于街道幼儿园一直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经营体制,所以在体制改革到来之时,并不恐慌和担心,调查中个别园长甚至觉得不用进行体改,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街道园尽管在经营上自负盈亏,但在政治上行政上与上级即街道办事处是行政隶属关系,属于“民办官管”,街道办事处对园所有生杀予夺的权力。街道园办园体制改革必须突破以往计划经济下“政社合一”或“民办官管”这一过多束缚园所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实现权力下放,让幼儿园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街道园要想获得生机就要抓住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争取办园自主权,否则只能坐以待毙。

  (三)街道园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街道同作为兴办时间比较长且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办园类型,在体制改革中,必然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包括如何消化多余人员、退休职工工资、人员医疗养老保险、房舍使用与维修、大型设施配备更新等。对这些问题必须认真研究,探索适宜的解决办法,才能使改革顺利进行。

  根据街道园的性质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人事制度规定,退休人员工资的一部分由区财政局拨付、医疗费用由办事处负担,剩下的工资由幼儿园负担。然而经费的不足使得幼儿园很难形成良性循环,加之这些幼儿园的退休人员数大大超过在职人员数,这不仅是幼儿园的负担,也成为幼儿园和街道办事处之间在职责关系上扯皮的根源。幼儿园要趁改革之机主动与主办部门沟通,共同研究协商改革的具体办法,探索民办与公助的内容范围,即新形势下双方的职责权限,使退休人员待遇和富余人员的安置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对园舍使用及大型维修等问题也能获得明确的说法。

  关于教职工的三险,新办的街道园人事关系放在人才市场,基本不存在问题,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办理各种保险;老城区和建园时间较长的街道园在三险问题上尽管做法有所不同,但都要遵循国家相关的政策导向。幼儿园及其原主办部门应该着眼大局,抓住机遇,促成这方面的改革才是关键。

  另外,由于历史原因,以往对各类园所的管理有不成文的分工:街道园、托儿所等是由托幼办、妇联管,而市立园及厂矿机关园由教育局管。90年代中后期政府职能部门精简机构,明确职责归属,进行行政体制改革,撤消了托幼办,幼儿教育统一由教育行政部门即教育局学前教育办公室或幼教处、科主管。但在实际操作上,教育行政部门仍然沿袭以往的工作方式,重视市立园,使得街道幼儿园感觉如同“后妈养的孩子”,很不平衡。体制改革对政府的职能提出了挑战,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管理权限和范围扩大到辖区内各类托幼机构,创设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和环境,对以往比较忽视的处于边缘状态的园所给予更多关注,这样才能带动每一所幼儿园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街道园的前景展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转型,特别是城市建设的加快,原来由单位和政府承担的职能转而由社区来承担,人们的生活需要也变得多样化,要求加强社区的服务功能。社区学前教育成为幼儿教育发展的趋向。果子市幼儿园敏感地抓住了这一发展契机,把社区学前教育纳入幼儿园工作,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开展社区早期教育,为散居儿童服务,并与街道办事处、妇联、居委会联合开展社区幼儿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幼儿园的教育辐射作用。同时,通过开展社区教育,幼儿园宣传了自身,扩大了影响,保持了较好的生源。这是值得宣扬的典型。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保健、卫生制度的完善,老龄人口越来越多。“托老”也成为社区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北京市街道幼儿园中,抄手幼儿园是一所双一幼儿园,近年来,由于出生率降低,入托孩子逐年减少,为合理利用闲置下来的房屋,应社区居民的要求,在幼儿园办起了敬老园,老幼一所托,使得这些社会孤老和子女因工作忙而无暇照顾老人生活的家庭深感方便。

  可见,街道幼儿园在新形势下应作为社区服务体系的一员,立足于社区居民需要,是可以获得持续发展的。

  街道幼儿园在体制改革中的优势还在于,与企事业幼儿园不同,它一直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这种经营体制在某种程度上比较容易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街道幼儿园作为民办园的一种类型,要在改革中发挥已有特点和优势,进一步利用民间力量、吸收教育资源、发展幼儿教育,同时也可以作为吸纳相关专业人员包括下岗教师再就业的一条重要途径。

  无疑,街道园的生存与发展,不仅取决于其自身,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必不可少,其中基层政府更是责无旁贷。

  街道办事处是城市社区中最基层的行政组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掌握和顺应社情民意,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街道办事处要从大教育观及幼儿教育社会化社区化的发展前景出发,将幼儿早期教育作为社区建设和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另一方面,街道办事处作为街道园的原上级行政部门,不应也无权仅仅因当前退休职工医疗费问题及生源不足就强行把幼儿园关掉,甚至把园所房舍资源划归办事处所有,挪做他用。与之相反,街道办事处应适应经济体制转型的大局和形势,正确认识幼儿园办园体制改革的目的,以负责任的态度和切实可行的办法,克服暂时的困难,提供必要的扶持,帮助街道园变“民办官管”为“民办公助”,使之真正面向社会,自主办园,服务社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与街道沟通协调,促成幼儿园体制改革。

  总之,街道幼儿园这种独特的办园形式,曾经作出过突出的贡献。如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街道园需要重新定位自己,迎难而上,创出一条新路。我们相信街道园在各方面的关注和支持下,会以进取精神迎接改革的挑战,走出困境,赢得自我的生存和发展,并进一步融入社区服务体系,在社区建设和社区教育中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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