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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育的权力与儿童的自由

http://www.51xue.org.cn  2007/5/28 源自:互联网 【字体: 字体颜色

 三、教育的权力与儿童的自由之间的张力与融合

  在现代教育中,权力与自由似乎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这其实是一个古老的“以教师为中心”还是“以儿童为中心”的争论,前者强调教师的权威,后者则注重儿童的自由。在当下由一系列新教育观念引领下的教育改革浪潮中,一种显而易见的趋向是,儿童的自由日渐增长甚至有被滥用的危险,而教师权力则遭致贬抑。不可否认,现代性在促成诸多领域的解放的同时,也促成了儿童的解放,这无疑是令人欣慰的。但是,这种解放的不断彻底性却带来了教育上的难题:儿童自由与权利的不断增加直至拥有与成人同等程度和范围的自由与权利的情形,引发了“一个既没有权力也没有惩罚的教育计划”,教育者不再有明晰的规范标准可以界定儿童的自由,因为成人与儿童有着同样的权利与自由。〔10〕这就是说,教育失去了权力,失去了对儿童提出要求和进行引导的力量。教育中出现了一种新的伦理,即仅仅将每个个体作为中心,竭力追求自我的权利和自由,排斥任何道德上的责任和义务,将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作为最高的价值。现代教育仅仅被当作是一种服务、一种消费,教育应有的价值以及由此而来的权力和权威都被消解了。这也是教育在现代化进程中所面临的困境,它直接威胁到了教育本身的合理合法性。而与此同时,权威被消解的背后不是儿童自由的真实实现,恰恰是对自由的滥用和亵渎,是自由本身的消失。一方面,否认了教师权威和教育权力的儿童自以为赢得了自由,掌握了主宰自我的力量,从而踏上放纵和任性的道路;另一方面,威严扫地的教师为了重新找回昔日的尊严,不惜对儿童实施压制性的教育,使教育充斥着暴力和专制,以扭曲的方式剥夺了儿童应有的自由。

  自由和权力之间注定是相互矛盾和对立的吗?一种既要保证教育权力又要追求儿童自由的教育如何实现?教育如何才能做到在对儿童进行价值引导的同时又不侵犯儿童的自由?教育中究竟要以教师为中心还是以儿童为中心?如果把权力和自由理解为两种根本对立的价值,即把权力仅仅看作控制与支配,而把自由看作摆脱控制与支配,那么两者共存的教育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教育的权力与儿童的自由之间无疑存在着张力,而这种张力恰恰隐含着两者各自的边界与联结。正如雅斯贝尔斯所言,“自由与权威之间的张力在于,双方都是以对方为存在的依据,失去任何一方,那么自由就将转换成混乱,而权威则意味着专制。” 〔11〕因此,谈教育的权力不是不要儿童的自由,谈儿童的自由也不是不要教育的权力。教育的权力有它的边界,儿童的自由也有自身的边界,关键在于界定各自的概念和范围。每一个理论问题都是有边界的,越出自己的边界就会将问题泛化,甚至将自身消解。教育的权力越出边界就会怀疑儿童自由的正当性,儿童的自由越出边界则会否定教育权力的合法性,之所以互相侵蚀就是因为没有守住自身的边界,任意扩大自身的范围。作为强权的权威意志会摧毁自由和权威自身,而作为任意的自由意志同样会毁灭自由。〔12〕只有在正确理解教育权力与儿童自由的基础上,认清各自的边界,才能既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又较好地融合在一起。

  由此看来,教育的权力和儿童的自由之间并不是必然冲突的,关键在于对自由和权力要有一种正确的认识和理解。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儿童的自由是教育所必需的,也是教育要保障的价值;同时,教育本身是具有权力的,依*教育中的非对称关系,传授才得以成立。〔13〕 教育不能过度追求自由,就像教育不能滥用权力一样。正如杜威所说,“既然自由的领域是有其界限的,因而当‘自由’蜕化为‘放纵’的时候,那就要恰当地诉之于权威的作用来恢复平衡。”杜威还说过,“权威代表社会组织的稳定性,个人借此而获得方向与支撑;而个人自由即代表有意识地促使产生变化的各种力量。”〔14〕现代教育所奉行的极端个体性的价值原则的错误恰恰就在于将权力与自由对立起来,因为个人主义只要自由而不要任何约束与限制;而同时,意识到这种现象的教育者又以非正当的方式规约着儿童的行为,限制了儿童本应有的自由。教育的权力与儿童的自由都应该保持自身的边界。当儿童在行使自由时对基本的和重要的人类价值造成威胁和颠覆时,教育者有权对他们进行引导和规约;而当教育者以不正当的名义和手段剥夺儿童的自由时,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也有权要求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因为在教育中自由和权力都不是绝对价值,它们有更高的价值约束,即教育的正义,它要求教育既要维护儿童的权利和身心发展规律,又要维护包括儿童在内的整体人类的伦理精神。以此看来,以教师为中心并不是指以教师本人为中心开展教学,而是指要尊重教师所代表的人类基本伦理价值,守护教育本身的尊严和其中所传递的体现人性的道德观和共同精神;以儿童为中心并不是迁就儿童的任性,宽容儿童的认知和道德方面的无知,而是给予其自由成长的生活和心灵空间,让其远离外界的任意强制和压迫。

  可见,权力与自由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而在教育领域中它们的关系表现得更为错综复杂。教育的特殊性要求人们在理解教育本身内涵的前提下认识权力与自由的关系,在调节教育的权力和儿童的自由之间张力的基础上使两者更好地统一起来,统一在更高的教育价值之中。无论是教育的权力还是儿童的自由,其本身都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不断追求人的完善才是教育的终极目的。教育的权力和儿童的自由都是追求这一目的所不可或缺的,两者应在保持各自边界的前提下实现自身独有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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