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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物考古新闻热的冷思考

http://www.51xue.org.cn  2007/5/31 源自:互联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对于传媒的文物考古新闻热,社会各界各执一词,反响不一,相对而言,指责和反对的声音似乎要强烈一些。笔者以为,我们对文物考古新闻热要作冷静客观的分析,既不能一哄而起,也不能全盘否定,而是要顺应趋势,合理引导,适当规范。

  一、文物考古新闻已经成为新闻的一个重要品种

  近几年来,文物考古方面的新闻报道颇为引人关注,从四川三星堆发掘、北京老山汉墓被盗、杭州雷峰塔地宫重启,到云南抚仙湖水下考古、浙江千岛湖水下古城探秘、古埃及胡夫金字塔神秘墓室及古老石棺首次开启等等,无论是报纸、杂志、广播等传统媒体,还是电视、网络等新兴媒体,均作了大量报道,形成了一波又一波的炒作热潮。

  我们不妨以千岛湖水下古城探秘为例。2002年7月到11月,号称国内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最复杂的水下探摸工程在浙江千岛湖水下展开。这项由中央电视台联合其他几家媒体一起合作进行的工程获得了人们广泛的关注。央视派出3名水下摄像记者全程拍摄。通过下到30多米深水中的镜头,使观众们只需坐在电视机前,就可身临其境。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不间断地推出现场报道的同时,其他媒体也从各自的角度作了大量的报道,一时间,关于千岛湖水下考古的新闻铺天盖地。现在,只要在网络搜索引擎“google”中键入“千岛湖水下古城”几个字,不到一秒钟,页面显示就有1230项查询结果。

  再比如,2002年9月17日,美国国家地理电视频道通过卫星向全球观众同时现场直播“金字塔漫游者”机器人探测胡夫金字塔和开启古石棺的过程,中央电视台也进行了电视直播,141个国家和地区的一亿多人在电视机前观看了直播过程。据新华社在当天播发了有关此次考古活动的4篇新闻稿(包括快讯、简讯、详讯、新闻背景)。其他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也进行了大量报道。在新浪网查询与“胡夫金字塔”相关的中文新闻达137条;而在“google”中键入“胡夫金字塔”,页面显示的中文查询结果更高达6280项。
  
  可见,不管我们承不承认,广大媒体已经自觉和自觉地接受了文物考古新闻,也就是说文物考古新闻作为一种新闻门类已经在传媒站住了脚跟,并正在成为各家媒体争夺受众的杀手锏。

  二、文物考古新闻热有其合理性

  就像其他重大科学发现一样,文物考古学的重大发现同样具有极强的新闻价值。

  有专家对近两年来热门的考古新闻作了分析,认为考古新闻经过新闻媒体的包装后其“看点”大致有七个方面(见武汉《新闻前哨》2002年第七期):一是寻宝。即究竟在考古挖掘中会有什么意想不到的发现。二是置谜。考古总是与某段历史相联系的,发掘以后必然能够证实或否认某种假设,揭开已有的谜面。三是显“说”。媒体对三星堆文明的解释,有与外星文明、玛雅文明、古埃及文明相联系,有将三星堆演绎成“世界朝圣中心”的,有将对三星堆的研究上升为“三星堆学”。四是嫁接高科技。三星堆发掘用DNA技术鉴定出土的象牙。“探测雷达”证实雷峰塔地宫确实存在。五是传播神秘主义。三星堆发掘的神秘面具据说与外星人类似,从而使三星堆与外星文明挂上了钩。六是与世界著名文明相比拟。雷峰塔地宫出土的金涂塔是地道的“外国货”;抚仙湖下考古出水的浮雕“类似玛雅文明风格”。七是盗墓贼演绎惊险故事和有关古物的官司报道。由盗墓贼——“世界上第二种最古老的职业”讲述作业经历:如何发现墓穴,如何打洞、挖墓、挑土、盗宝、销赃,以及伴随一系列惊惧、惊喜、侥幸、恐慌、懊丧的心理活动,活活一篇生动的“探险传奇”。老山盗墓案的侦破对于提高受众对于老山古汉墓的好奇心自然大有裨益。

  当然,光有新闻价值,没有积极的社会意义,文物考古新闻在中国仍然不可能得到如此迅速的发展。

  考古学是历史学和自然科学的交*学科,一般以漫长、冷僻、枯燥、严谨、神秘、理性的方式出现。新闻则以快捷、煽情、趣味、活泼、知识、感性的方式出现。考古学的东西一旦成为新闻,自然会淡化其生硬和冷僻的属性,保留其神秘、严谨的属性,增加其趣味、生动的属性。换句话说,考古新闻不仅具有一般新闻的价值和特质,而且还有重温历史知识,传播考古常识,将科学研究世俗化,促进文物保护的特点,因此,不仅受到一般平民百姓的喜欢,更受到知识阶层的欢迎;另外,从政府管理部门看,考古新闻有利于继承我国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因此也容易得到权威部门的认可。由于上述因素发挥作用,使得考古新闻成为新闻门类中为受众喜闻乐见的一个品种。

  在中国,文物考古新闻为读者钟爱还有特别的理由:中国是一个历史感很强的国家,拥有漫长的未曾间断的文明史,民间具有读史诵经的良好传统,对于考古新闻有一种天生的亲近感。而且,中国的古老文明经过数千年的风雨坎坷,进入现代以后,文物保护工作被提上重要日程。我国早在1961年就由国务院颁发了《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1982年11月我国第一部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其间,1991年对该法的第30条、31条做了修改,2001年10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文物保护法修订案,对原文物保护法进行了多达200多处的修改。在国家大力提倡文物保护的背景下,文物考古新闻的兴起自然对于打击破坏文物的行为,依法保护文物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事实上,传媒介入文物考古,也确实对于推动文物保护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比如,北京媒体关于佘姓一家十七代守护袁崇焕墓的大量报道,对于袁崇焕祠破败的描述,最终促成了袁崇焕祠墓的重建和修复。再如,河南洛阳市委、市政府2002年投资1.5亿元在市中心兴建城市标志性广场,开工不久便发现地下有397座东周墓葬和18座车马坑。洛阳电视台等媒体随后进行了接连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洛阳市主要领导多次到现场考察后,最终决定彻底改变原定投巨资建设的河洛广场建设方案,让地上建筑为地下文物让路。

  因此,文物考古新闻在中国形成热潮既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有其发展的合理性。

  三、文物考古单位与传媒联姻可以“三赢”

  文物考古新闻的兴起,对于文物考古单位、新闻媒体及文物考古所在地也是“三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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