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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培训法规出台

  2008/4/28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在杭州学车,如果教练乱收钱,老百姓可以理直气壮去告他了。昨天下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是我省首部、国内第二部有关驾驶员培训行业的地方性法规。

  现状:每年超15万人次学车

  随着杭州社会经济发展,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汽车及相关消费升温。从2004年开始,杭州每年报名学驾人数连年超过15万人次,今年截至11月,这一数字已达到14.3万多。

  目前,杭州全市现有培训机构104家,注册教练车总数4289辆,教练员4269人。实际投入运营教练车辆为3585辆,培训能力与市场需求已呈供过于求。

  新规:培训费用不得私自收取

  为规范培训教学行为,《条例》规定,明年开始,教练员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培训费用由培训机构统一收取,不得私自收取;

  招生站(点)纳入培训机构的正常管理并备案;

  培训机构要与所聘用的教练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教练员和培训时间选择权在学员

  《条例》还推出一系列培训便民措施。

  从明年开始,需要学车的市民应当与培训机构签订学车合同;

  学员有权选择培训时间和教练员;

  管理部门将建立培训机构的质量信誉考评制度,每年分两次发布“驾校排行榜”;

  每个教练所教学员考试合格率、投诉情况、星级水平都将公开;

  学时预约制度进一步推行,在学员指纹IC卡计时培训信息库的基础上,目前驾校联网,教练4万多个指纹也已入库。

  还填补了有偿陪驾服务法律空白

  此外,《条例》还填补了我国有偿陪驾服务的法律空白,规定“专门为提高已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驾驶技术而提供有偿陪驾服务的行为,属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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